一、事件经过:联名营销引发争议 2024年4月23日"世界读书日"期间,新式茶饮品牌乐乐茶与译林出版社合作推出"烟腔乌龙"联名奶茶,以纪念文学家鲁迅。产品包装印有鲁迅手捧奶茶的肖像——并配套推出对应的周边产品——宣传语为"老烟腔,新青年"。 该产品上线后引发争议。部分公众认为"烟腔"一词将鲁迅与吸烟习惯直接关联,商业宣传中使用有失尊重。更严重的是,乐乐茶在宣传中未经授权使用了画家杨之光与鸥洋共同创作的美术作品《永远进击》及《鲁迅半身像》。 4月29日,受鲁迅文化基金会委托,上海朱妙春律师事务所向乐乐茶及译林出版社发出律师函,要求停止不当使用鲁迅肖像权。当晚,乐乐茶发布致歉声明,承认侵犯肖像权并向鲁迅亲属及基金会道歉,同时宣布全国门店撤除相关产品。 二、法律认定:构成著作权侵权 事件核心争议在于乐乐茶未经授权使用美术作品。法院审理认定,该行为侵犯了杨之光家属及鸥洋女士的著作权。 这个认定具有警示意义。商业使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必须事先获得授权,否则即构成侵权。乐乐茶虽以"致敬"为初衷,但忽视了作品权利核查,导致违法后果。 三、深层原因:商业借势文化需加强合规意识 近年来,以文化名人为素材的联名营销日益普遍,但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包括肖像权、著作权等多个上。 此次事件反映出企业在文化营销中的法律短板:对素材权利归属核查不足,对已故名人商业使用的法律边界认识不清。此外,宣传用语是否符合公众对文化名人的情感预期也需审慎考量。 四、企业回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乐乐茶在收到律师函后反应迅速。声明显示,企业当日联系律师,次日启动撤除程序,并于4月26日完成整改。 2025年3月13日,乐乐茶再次发布声明,就著作权侵权行为向杨之光家属及鸥洋女士公开道歉,并重申整改情况。
文化名人形象与经典作品包含着社会记忆与价值认同,商业使用更需遵守规则、尊重权利。只有将"致敬"建立在依法审慎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文化传播与商业创新的良性互动,推动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