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就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改革征求意见:强化源头管控与智能监管提升治污效能

机动车污染是我国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排放检验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直接关系到污染防治效果。

当前,排放检验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部分检验机构检验不严、数据造假等违规行为,这些问题削弱了排放检验制度的约束力,成为制约污染防治工作的瓶颈。

为解决这一问题,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改革实施意见,从多个维度强化对检验机构的监管。

在检验标准层面,要求检验机构依法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开展检验工作,重点查验污染控制装置是否被不正常使用、尿素添加是否符合规范、车载排放诊断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等关键环节。

同时,严厉打击擅自改装污染控制装置、篡改诊断系统数据、冒黑烟等明显违法违规行为。

在防范造假方面,改革意见明确禁止检验机构擅自减少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改变检验参数和条件、调换检验样品或改变其原有状态、伪造或篡改检验数据等行为。

这些规定针对性强,直指当前检验领域的主要违规手段。

为提升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改革意见提出建立智能化监管体系。

生态环境部门将开发异常检测和作弊识别模型,建立检验检测异常问题识别库,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及时发现异常检验数据,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识别率。

同时,鼓励推进"一线一码"管理制度,实现对检验过程的全链条追溯。

在技术防范方面,改革意见要求检验机构按照标准规范安装使用视频监控系统,确保24个月内的监控数据可自由调阅,形成完整的检验过程记录。

此外,推进"明管明线"管理,逐步实现排放检验仪器设备管线的可视化布设,防止检验数据被暗中篡改。

这些措施从硬件和制度层面构建起防范造假的多重防线。

改革的深层意义在于,通过强化检验机构的规范运行,确保排放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而提高机动车污染防治的有效性。

这不仅有利于改善空气质量,也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守法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机动车排放检验既是环境治理的"末端关卡",更是产业转型的"风向标"。

此次监管升级不仅关乎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更是对绿色发展制度创新的重要探索。

当技术监管的"电子眼"与传统制度的"标准尺"形成合力,我国移动源污染治理将迈入标本兼治的新阶段。

未来如何平衡监管强度与企业成本,仍需在实践检验中持续优化政策工具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