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日零点起,北京市公安局就在官方微信“平安北京”发了个通告,说是从3月1日到12日,在北京市区不能放气球、风筝这些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东西。这回通告里还提了几件事:第一,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整个北京市都是管制区,想飞无人机得先得到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的批准。第二,也是为了安全起见,根据《关于在北京地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准放孔明灯。第三就是禁止升放气球、风筝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体,时间也是从3月1日到12日。警方特意提醒大家,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要严格遵守规定,要是违反了法律法规,有关部门肯定会依法处罚;要是真构成了犯罪,那肯定得追究刑事责任。 而就在同一天,天津市人民政府也发了个类似的通告。为了保障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天津地区的空中安全,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把“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管理工作抓起来了。通告把“低慢小”航空器定义为飞行高度低、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有12类包括轻型飞机、滑翔伞、无人机这些。“空飘物”指的是飘浮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气球、风筝、孔明灯等(不包括系留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探空气球)。 根据公安部的要求,从2026年3月1日零点到3月12日24时期间,天津本市行政区域内不许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用这些“低慢小”航空器或者空飘物进行飞行或施放活动(除非是依法批准用于特殊任务的情况)。政府希望大家主动配合遵守规定,手里有相关航空器的人要看好自己的东西,千万别让它违规上天了。要是因为应急救援或者警务执勤确实需要用这类飞机的话,必须得依法去审批。 谁要是违反了通告擅自放飞或者放这些东西,公安机关就会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要是构成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情况,就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罚;要是构成犯罪了,那肯定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通告是2026年2月27日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