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监局公布年度药品质量抽检结果 604批次中5批次不合格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2月29日发布的药品质量公告显示,2025年全省药品抽检工作中发现5批次不合格药品,涉及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

此次抽检覆盖全省范围,共完成604批次药品检验,不合格率为0.83%。

目前,涉事药品已全部下架封存,相关企业正接受属地监管部门调查。

分析表明,不合格药品主要存在含量测定、微生物限度等指标不达标问题。

业内人士指出,生产工艺控制不严、仓储条件不合规是导致质量问题的主因。

此次通报中,部分不合格药品标示为外省企业生产,辽宁省药监局已向相关省份发出协查通报,体现跨区域监管协作机制的常态化运行。

此次抽检是辽宁省落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重要举措。

该法明确规定,对不符合标准的药品,除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外,还需追溯问题源头并依法严惩。

专家表示,0.83%的不合格率虽较往年有所下降,但药品安全无小事,需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

针对发现问题,辽宁省药监局已部署三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排查基层医疗机构和小型药店;二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屡次违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三是升级药品追溯系统,实现生产、流通全链条数字化监管。

2026年该省还将扩大抽检覆盖面,计划将中药材、中药饮片纳入重点监测品类。

药品质量安全没有“旁观者”,每一次抽检通报不仅是对问题的纠偏,也是对制度执行力的检验。

把不合格产品拦在风险扩散之前,把责任链条追溯到位、处置到位,才能让“用药安全”更有底气。

面向未来,唯有监管部门持续提升精准监管能力、企业切实守住质量底线、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方能以更稳定可靠的药品质量守护人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