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岑溪自然资源系统一名干部被查,折射矿产资源监管压力与廉政风险并存

问题—— 据有关部门通报,岑溪市自然资源系统一名干部陈某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公开信息显示,该干部曾在原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机构改革后的自然资源部门任职多年,工作涉及矿产开发管理、执法监管、协调服务等。案件仍在办理中,对应的事实有待深入核实。 岑溪因石材资源闻名。当地公开资料显示,“岑溪红”等花岗岩产业起步较早,已形成采选、加工、运输、交易等较完整的产业链;同时,部分区域稀土资源也具一定规模。资源型产业带来就业与税收的同时,也让采矿权审批、矿山执法、运输监管、生态修复验收等环节成为廉政风险较集中的领域。 原因—— 从资源型地区治理规律看,矿政领域易发问题往往有相似成因:一是权力集中与链条较长并存。采矿权、用地、环评、水保、林地等事项交织,若关键岗位长期任职、轮岗交流不足,容易在“熟人社会”中形成利益勾连。二是监管与产业扩张不匹配。在产业快速发展阶段,可能出现监管力量不足、执法偏弱、跨部门协同不畅等情况,使违法违规开采、超范围作业、以采代探等行为有机可乘。三是生态修复“重开采、轻治理”的惯性仍未完全扭转。矿山恢复治理投入大、周期长,若验收把关不严、资金使用不透明,既损害生态,也容易滋生权力寻租。四是稀土等高价值矿种“高收益—高风险”特征突出,非法盗采、私挖滥采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对基层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影响—— 其一,对产业发展环境造成冲击。矿产领域腐败与失序会抬高合规企业成本,扰乱市场秩序,挤压正规企业生存空间,进而影响地方产业升级与招商预期。其二,对生态安全形成累积压力。花岗岩矿山治理不到位,可能引发水土流失、地质灾害隐患和景观破坏;稀土开采管控不严,更易带来环境与安全风险。其三,损害政府公信力。资源管理部门既是“审批关口”也是“执法前线”,一旦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社会对公平监管与公共利益保护的信心将受到影响。 对策—— 业内人士建议,资源富集地区应以案件为镜鉴,推动矿政治理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转变:一是完善权力运行约束机制,细化关键岗位权责清单,强化轮岗交流和任期审计,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与全过程留痕。二是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推进采矿权、生产数据、运输流向、税费缴纳、修复进度等信息联通,形成“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闭环,减少人为干预空间。三是对矿山生态修复实行更严格的标准化验收和资金监管,推动“边开采、边治理”落地,防止修复工程停留在“纸面达标”。四是强化联合执法与群防群治,针对稀土等重点矿种,完善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大对非法盗采、收购、运输、加工等环节的全链条打击力度。五是持续释放从严信号,将监督嵌入矿权出让、项目审批、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全流程,形成更具刚性的制度约束。 前景—— 当前,各地正以更高标准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化、规范化治理。随着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提升,资源型城市转型将更强调绿色开发、合规经营与透明治理。鉴于此,岑溪等资源富集地区既要守住生态底线和廉洁底线,也应通过规范出让、严格执法、产业升级与修复提质,实现从“资源驱动”向“质量效益驱动”转变。

从樟木古街的青砖黛瓦到现代矿山的机械轰鸣,岑溪的发展轨迹折射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现实意义;陈一平案的查处不只是对个别干部的问责,也提醒资源开发必须在制度与监管框架内运行。当传统增长方式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发生碰撞,唯有把制度约束做实、把监管链条织密,才能让矿产资源真正成为造福百姓的“源头活水”,而不是滋生腐败的“名利场”。这既考验治理能力,也检验发展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