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高额彩礼这事,最近老是闹矛盾。因为有的地方彩礼越来越高,导致婚后财产纠纷也跟着多了起来。这次的案件里,双方是通过媒人介绍认识的,男方在订婚和结婚前后给女方塞了好几笔钱,像见面礼、大礼还有首饰之类的。结果婚后只过了四个月,女方就回娘家去了,一直没再回来。因为双方没去领证,男方就把女方告到了法院,要求把50多万的彩礼全都退回来。这类案件不光是财产怎么算的问题,还反映出传统习俗跟现在法律之间有点别扭。 法院审理的时候重点把彩礼的范围给弄清楚了。根据法律规定,彩礼是为了结婚给的大笔财物。这次案子里法院把见面礼、大礼、三金还有改口费都算作彩礼,平时的转账和小礼物就不算了。有意思的是,两个人虽然办了婚礼也一起住了四个月,但没领证成了男方要钱的关键理由。另外女方在这期间怀孕的事儿,法官也在考虑范围内。 二审的时候法院维持了原判,这说明法官在处理案子的时候还是很聪明的。一方面他们按照证据把彩礼数算得清清楚楚,保护了男方的权益;另一方面又结合两人相处的时间长短、女方身体情况还有当地回礼的习惯等因素,合理地决定了退多少。这个判决告诉大家一个道理:高额彩礼并不代表婚姻有保障,法律更看重的是两个人到底有没有真的在一起过日子。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也出了个规定,说要禁止借着结婚要钱。这次案子就是基层法院对这种精神的具体执行。为了遏制这种现象,我们得从好几个方面入手才行。在法律上得把怎么认定彩礼和怎么退钱的标准弄得更完善点,多通过典型的例子来教大家怎么做事。在社会管理方面呢,各地可以根据当地的习惯多做一些倡导活动,鼓励大家办婚礼别搞得那么铺张浪费。有些地方已经开始搞什么彩礼限额公约、设立婚俗改革试验区了。 另外大家平时也要多学点法律知识,把给出去的钱记录清楚点单据保留好。这样以后出了纠纷才好说清楚。长远来看想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法治建设、文化引导还有公共服务一起努力才行。 随着年轻一代观念变了而且城乡治理体系也越来越完善了,那种特别看重物质的婚嫁习惯应该慢慢会淡化掉的。司法机构通过一个个案子积累经验以后也能给相关立法提供参考意见了。 我们的最终目标就是让社会形成一种健康的婚恋观,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感情共鸣和责任共担的基础上而不是简单地拿财物来衡量交易关系里面的东西。 这个案子虽然只是一个小案子但是反映出了社会在变化时期婚俗观念跟法律秩序之间那种微妙的关系。 法官在判决的时候不光是要去断财产的纠纷也要去引导大家遵守社会公德。 当法律去平衡传统习俗和现代权益的时候背后其实是在问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样的纽带才能把家庭稳定好让社会和谐起来呢? 这就需要法官要有智慧也需要全社会在文化进化中达成共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