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计费依据引发热议:旧规已废止,新规强调业主共同决定与服务对价

问题现状 近期,多地业主反映,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仍依据已废止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坚持按建筑面积收取物业费;记者核实发现,该文件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公告,于2025年12月31日废止。新规实施近两年仍出现“沿用旧规”的情况,反映出物业收费体系转型中的现实阻力。 深层原因 行业专家认为,背后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部分市场主体对政策更新掌握不及时,仍沿用传统收费方式;二是按面积计费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物业企业的经营不确定性,使其改革意愿不足;三是业主委员会组建率偏低,“共同决定”的协商机制难以有效运行。同时,个别网络言论将物业费与产权面积简单挂钩,容易造成概念混淆,不利于形成理性共识。 政策影响 现行《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收费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物业服务收费应遵循质价相符原则,具体标准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6月,全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占比不足40%,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规落地。涉及的调研还显示,仍按旧规收费的小区,物业服务满意度普遍比实行协商定价的小区低约15个百分点。 改革方向 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重点推进三项工作:加强政策解读与培训,提升基层执行一致性;完善业主自治机制建设指导,推动协商机制运转;建立物业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的动态联动调整机制。北京、上海等试点城市已探索“基础服务+增值服务”的分级收费模式,并取得初步进展。 发展前景 随着房地产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物业服务市场化改革仍将深化。业内人士预计,未来三年内,按质论价、协商确定的收费方式将更普遍。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显示,更科学的收费机制可使物业费收缴率提升20%以上,并带动服务水平改善。

物业费问题表面是“算账”,实质是社区公共事务的治理。制度更新提供了调整空间,但关键不在于用哪种口径“证明谁对”,而在于让每一笔费用对应清楚的服务内容,让每一次决定通过规范程序形成共识,让每一次履约都能被监督和评价。把规则讲清、把账目公开、把服务做实,才能让居住品质提升与基层治理效能形成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