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施策规范涉企执法 建立长效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问题——涉企行政执法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但实践中仍存在多发易发的执法乱象: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扰乱企业正常经营,一些地方还出现违规异地执法、以罚增收等趋利性执法倾向。

此类行为不仅增加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容易造成政策预期不稳、投资信心受挫,影响市场活力释放。

原因——执法乱象的形成具有多重因素叠加。

一是权责边界不够清晰、监督链条不够严密,导致“该管的不敢管、不该管的乱管”。

二是部分地方在财力压力、考核导向等因素作用下,出现执法与利益挂钩的冲动,诱发以罚代管、选择性执法。

三是执法标准不统一、裁量空间偏大,跨区域协同不足,容易出现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甚至借异地执法突破管辖与程序约束。

四是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企业维权成本较高、救济渠道不够顺畅,导致问题发现和纠偏不够及时。

影响——执法越不规范,市场越难形成稳定预期。

对企业而言,频繁检查和不当查封会直接打乱生产经营节奏,抬升合规与融资成本;对市场而言,违规异地执法破坏公平竞争,影响要素自由流动,削弱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基础;对政府治理而言,执法公信力受损将放大不确定性,导致“政策好、落地差”,最终影响高质量发展成效。

值得关注的是,专项行动的成效表明,问题治理越有力,营商环境改善越可感: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国查纠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案件5.6万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89.3亿元,释放出强化法治保障、稳定市场预期的明确信号。

对策——规范涉企执法,关键在于从“纠偏治标”走向“制度治本”,以系统施策压缩权力任性空间。

一是完善长效机制,强化监督刚性。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施行,为厘清权责边界、规范监督程序提供制度支撑。

要把执法活动纳入可追溯、可核查的闭环管理,推动由个案纠正向类案规范延伸,形成常态化纠治机制,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警示一片。

二是坚持刀刃向内,提升透明度与可预期性。

行政执法部门应健全公开透明机制,依法公示执法依据、程序、结果和救济渠道,减少“自由裁量的黑箱”。

同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对降低上位法处罚力度、突破法定权限等不当规定及时纠正,防止以文件“变相设槛”“变相加码”。

三是把服务理念嵌入监管全过程。

涉企执法不能停留在末端处罚,更要前移到合规指导与风险提示。

执法人员“走进去、沉下来”,在走访调研中摸清企业痛点堵点,针对高频问题制定清单化指引、合规提示书与整改路径,让企业“知道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以可执行的规则降低不确定性。

四是强化协同共治,避免“单打独斗”与“九龙治水”两种失序。

对跨部门、跨区域的监管事项,应推进联合检查、一次上门、综合监管,建立信息共享与执法协同机制,减少重复执法和随意执法。

对违规异地执法等突出问题,要在管辖规则、程序约束、协作取证等方面形成统一规范,既维护市场秩序,也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五是坚持问题导向与源头治理并重。

对存量问题要以严措施集中清理,对增量问题要以全制度有效遏制,对潜在变量要以研判预警提前防范。

通过风险画像、投诉线索分析、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把监督关口前移,实现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

前景——随着长效机制加快建立、监督条例落地见效,涉企执法将更趋规范化、程序化、文明化。

可以预期的是,制度约束越明确、执法标准越统一、监督越常态,企业的稳定预期就越牢固,公平竞争环境也将更加可感可及。

下一阶段工作的关键,在于把规则执行到基层末梢,把协同贯通到跨区域跨部门,把服务落实到企业需求端,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与高质量发展。

规范涉企执法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如何在严格执法与柔性服务间寻求平衡,如何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考验着各级政府的智慧。

唯有坚持标本兼治、常抓不懈,才能真正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