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就近日网络曝光的教学直播泄露患者隐私事件发布通报,承认管理存在漏洞,并对多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 据了解,2月2日晚6时,该院妇二科按惯例开展每周一次的业务培训,主题为压力性尿失禁手术治疗及并发症处理。不同于以往的内部培训,此次授课人员选择通过科室微信视频号进行直播教学。在约4分钟的教学视频播放过程中,画面出现女性患者局部隐私部位,尽管不包含可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但仍构成对患者隐私权的侵犯。 网络曝光信息显示,该直播间观看人数一度从千余人激增至数万人,部分网民在评论区发表不当言论。授课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中断直播,但涉及的画面已在网络传播,引发公众对医疗隐私保护的广泛讨论。 院方在通报中坦承,此次事件反映出医护人员网络素养存在明显缺失。长期以来,医疗机构内部教学多采用实际病例和手术视频,这些资料在封闭环境中使用本无不妥,但相关人员对公众平台与内部平台的性质差异认识不足,未能充分评估网络传播的风险和影响。同时,医院对科室教学活动的管理监督不到位,审核机制形同虚设,未能在事前发现并制止不当行为。 从更深层次分析,该事件折射出医疗行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面临的新挑战。随着互联网医疗、线上教学等新模式快速发展,传统的管理制度和人员培训体系尚未完全适应新形势要求。医疗信息的特殊敏感性与网络传播的即时性、广泛性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亟需建立更加完善的规范体系。 事件发生后,院方迅速采取补救措施。除立即关闭直播链接外,医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教学内容及平台渠道的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各科室是否存在类似隐患。同时,院方启动问责程序,对妇二科负责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停职检查,对医务部负有审核责任的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涉事院领导的处理意见已上报上级党委。 从法律层面看,患者隐私权受到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多部法律保护。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患者同意不得泄露其病历资料、检查影像等信息。即便用于教学科研目的,也应当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并严格限定使用范围。此次事件虽未造成患者身份信息泄露,但隐私部位的公开传播已构成对人格权的侵害,相关患者有权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业内专家指出,医疗机构开展线上教学本身值得鼓励,但必须建立严格的审核把关机制。教学内容涉及患者信息的,应当事先征得患者书面同意,并对敏感信息进行技术处理。选择传播平台时,应当充分评估其公开程度和受众范围,原则上应优先使用内部系统或具有访问权限控制的专业平台。此外,还应当建立实时监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此次事件也为全国医疗机构敲响警钟。在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的背景下,医疗行业必须加快补齐网络素养短板,将隐私保护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各个环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强行业指导,制定更加细化的操作规范,明确不同场景下信息使用的边界和要求。医学院校和医疗机构应当将网络安全、信息保护纳入常态化培训内容,提升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医疗行为的专业性不仅体现在手术台上的规范操作,也体现在对患者尊严与隐私的全程守护。面对新技术、新平台带来的传播便利,医疗机构更需想清楚"该公开什么、如何公开、向谁公开",以制度为框架、以责任为约束。只有把隐私保护的底线筑牢,才能在推动医学教育与健康传播的同时,守住医患信任与社会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