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退役后医保关系咋处理?普宁市这边有个指南

军人退役后医保关系咋处理?普宁市这边有个指南:直接拿转移凭证去窗口办,军龄可以算成缴费年限。咱就说说普宁市具体咋弄这事儿,军龄是按规定能算进医保的。第一个条件是退役后得在普宁市参加职工医保,要是还没参保,先得办那个。然后是军龄得符合国家规定,没犯过什么错误。需要的材料主要是部队给的那个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者义务兵的转移凭证原件,再带上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还有转业证或者士官退出现役证。要是找别人代办,还得拿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具体流程是这么走的:拿着这些材料去找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3号窗口,就是那个职工医保窗口,或者直接去你参保的那个医保经办机构。如果部队已经把钱转到你个人账户了,就在凭证上写上“这笔钱已经转我卡里了,我现在申请转缴费年限”。窗口那边审核一下材料,没问题就给你建个或接着建个职工医保账户。军龄就算成缴费年限了,跟入伍前和后来参保的年限加一块算。 想省事也能线上办,在“粤省事”平台登录进去,找“高效办成一件事”,点“退役军人服务”,再点“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就行。军龄能算缴费年限是有法律依据的,主要是《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军人保险法》那些规定。认定的时候也不抹零头,比如你当了10年3个月的兵,这10年3个月全算进去。得注意的是,这手续得你主动申请办,不办的话军龄没法算进去。还有你的身份证户口本这些信息得跟退伍证档案里的完全一样才行。要是档案缺页啥的,还得回原部队档案馆复印盖章补上。 特殊情况处理也得注意一下。要是你按规定不参加职工医保,部队会把钱发给你自己。之后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者新农合的,按当地规定办就行了。异地安置的话,接收地的社保会通知原入伍地去给你转个人账户。如果退伍后继续上学可以先在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用办转接;等以后工作了再参加职工医保或者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时候再去办转接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