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里,东安县公安局紫溪派出所的民警给紫水河进行了一次例行巡查。8月24日下午,民警们在紫水河看到了一艘自制的轮胎小船,船上的周某正鬼鬼祟祟地提着几只绿色的网笼。民警靠岸询问周某,他支支吾吾地回答了几句,最后还是被带回了派出所。经过清点,民警发现现场共有5只塑料网笼,口径有脸盆那么大,上面布满了倒刺。这些网笼正是明令禁止的“绝户笼”,里面还有不少奄奄一息的鱼虾和虾苗。周某交代说,他从7月开始就每隔两三天来收一次网,觉得“鱼傻就往里钻,一进就出不来”。这些他所谓的“捕鱼诀窍”让周某得意不已。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周某捕捉到的鱼并不是为了自己吃。大部分“傻瓜鱼”“骠杆子”“黄沙鱼”都被装进了泡沫箱里,在凌晨运到县城早市卖掉。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周某靠着这个生意赚了近两千元。禁渔期本来是为了给鱼虾留下繁殖的时间和机会,但是周某却把这个水域当成了自己赚钱的工具。根据法律规定,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都是违法的行为。周某在紫水河布设“绝户笼”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现在他已经被立案侦查了。 紫水河是东安人的母亲河,每年5月到7月是鱼类集中产卵的关键时期。这个时候如果放“绝户笼”,幼鱼几乎无法逃脱。这次现场收网不仅挽回了部分损失,也给那些心存侥幸心理的人敲响了警钟:禁渔不仅仅是一个口号,更是保护生态环境和后代子孙的重要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