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和税务局给全市发了个通知,说要按2% 的比例收地方教育附加费了。不管你是企业还是个人,

3月16日,天津市财政局和天津市税务局给全市发了个通知,说要按2%的比例收地方教育附加费了。不管你是企业还是个人,只要在天津交了增值税和消费税,就得把这个附加费交上。这是为了给教育事业筹集更多的资金。 这次通知里说得很清楚,征收标准就是你实际交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总额的2%,谁也不能随便减或者免。具体怎么管钱,市政府和区政府的财政局还有教育局要负起责来。税务局负责收这笔钱,跟增值税和消费税一起收就行了。 这笔钱是专款专用的,全部得进财政预算里,走“收支两条线”。收多少钱、怎么算、怎么花,都得听财政部的。要是有人敢乱收费或者挪用这笔钱,就会按国家规定给严肃处理。 国务院也下了规定,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都得照着办。这个规定从3月16日就开始生效了,有效期是五年。 要是你想了解具体的流程或者有什么疑问,可以去看看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发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