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庭搬进地里,这就是崇左市江州区法院给唐某和周某调解甘蔗地纠纷的做法。在这片繁茂的甘蔗地边,驮卢人民法庭的法官把庭审现场设在了争议地的旁边。这次不寻常的开庭是为了把双方的土地争议给解决好。唐某跟周某的土地纠纷因为牵扯到种植收益和长期使用习惯,曾多次调解没结果,最后才走到了法院。唐某觉得周某占用了自己的承包地放肥料,影响了甘蔗收成。而周某则坚持这块地他家一直用着呢。双方各说各的理,矛盾越来越深。镇里村里多次调解无果后,唐某把案子告到了法院。受理后,驮卢法庭没按常规安排在室内开庭,而是想到了甘蔗种植的季节性和村里人的需求。决定用巡回审判的办法,直接把案子搬到地头开审。为了把界限弄清楚,法官还把国土规划部门的专业人员和村干部叫到了现场。大家一起按照双方指认的地方和历史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丈量和测绘标注,画了个示意图作为审理的依据。开庭时法官也没死板办案,而是把法律道理和当地人情结合起来讲给大家听。测量人员解释了绘图依据,村干部补充了历史使用情况。在大伙儿的见证下,双方都认可了测绘图上的界线,并在上面签了字确认。这个麻烦了好一阵子的邻里矛盾终于实质性解决了,也没耽误农时和破坏村民关系。虽然是个小案子却反映出新时代基层司法工作的多种价值取向。把法庭设在田间地头不仅方便群众打官司还增强了他们对法治的信任。而且法院主动和行政部门基层组织一起合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还节省了司法资源减少了老百姓的负担。这次巡回审判也正好赶在甘蔗砍收季前解决问题保障了生产还维护了农民利益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这样做其实也是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一种有益探索。通过司法审判跟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构建了多元共治的纠纷解决网络为农村和谐稳定提供了保障。在这个过程中法官的声音虽轻却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量出了公平的界线。江州区法院的这次田间庭审不仅是解决个案问题更是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在乡村振兴背景下的生动传承它告诉我们基层司法只有扎根于群众贴近土地贴近生活贴近民心才能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才能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坚实法治力量。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道路上这种带着泥土气息的司法实践正在悄悄播下和谐与文明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