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热议了一个私教飞单的案例。在夏天,健身房里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都希望快速看到效果。于是,一些顾客会找一些看着顺眼、动作漂亮的私教,一次性买下几十节课。但是,有时候情况并不顺利。比如小姑娘池某遇到了一个教练小甜,她付了1.2万元购买36节课,约定小甜全程指导她。但小甜只出现了三次,就以“外出培训”为由消失了。池某感到非常气愤和无助。她试图和小甜沟通,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应。最后,她只能暂停健身计划,这个事情也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这个案件最后被池某告到了法院。在庭审中,双方争论不休。池某认为自己花了一万多元就是冲的小甜和她提供的服务,为什么小甜突然消失了?还有就是“契约精神哪儿去了”?健身房方面回应说三倍赔偿绝无可能,他们按合同只能退70%的费用给池某,并且还需要扣除30%的违约金。双方在这个问题上产生了分歧。 最终法院判决健身房退还池某1.1万元预付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池某已经支付了1.2万元,扣除已经上的3节课费用后还剩下1.1万元属于预付款性质。因此法院支持了池某的退款要求。至于健身房主张的“单方解除需付30%违约金”条款,法院认为这个条款对消费者不产生约束力。 另外关于三倍赔偿的问题,法官指出健身房确实存在不诚信行为:比如签订合同才十天左右教练就外出培训了,并且没有提前告知可换教练等条款。但是目前证据不足以证明健身房构成欺诈行为——更换教练属于违约行为,但是次数、频率及主观恶意都没有达到欺诈认定标准。所以三倍赔偿请求被驳回。 这次事件后法官给消费者提出了几点建议:签合同前要仔细阅读条款,教练姓名、服务周期、违约责任都要写清楚;保留好沟通记录;如果发现类似情况要及时止损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款项。 如果大家遇到类似问题一定要及时用法律武器维权。健身本来是一件好事,别让一些“黑私教”毁掉你的心情和花费冤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