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源于2023年2月发生在南京市农贸市场的一场纠纷。
75岁的滕某某在经营红薯摊位时,发现前来购买的王某某使用了假币。
据滕某某女儿回忆,这名购买者之前曾以类似手段欺骗过其父亲,因此在识别出假币后,滕某某立即采取了拘束措施。
在随后的控制过程中,王某某面部受伤。
公安机关赶到现场后查实,王某某非法持有和使用假币共计600元,随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令人意外的是,被查处的王某某随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健康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滕某某及其女儿赔偿损失168253.06元。
这一举动将本应是受害者的卖菜老人推上了被告席,引发了关于正当防卫与民事责任边界的深层思考。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深入分析了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与自助行为的正当性边界。
法院认为,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时,在必要范围内采取合理措施进行自卫是法律允许的。
在本案中,两被告为防止原告逃离现场、追回被骗款项而采取的拘束措施,目的正当、手段必要。
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在拘束原告后立即报警,整个过程充分体现了对法治秩序的尊重。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王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一裁决不仅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更向社会传递了明确的法治信号:守法公民在维护自身权益和社会秩序的行为不会被法律否定。
承办法官靳德华在阐述案件意义时强调,"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是维护社会秩序底线的根本准则。
王某某实施的假币犯罪行为,不仅直接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更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法院认定被告自助行为的正当性,是对守法公民在公权力难以及时介入情境下挺身而出、维护自身权益和金融安�行为的肯定,对于凝聚社会共识、打击假币流通、从根本上维护金融安全具有深远的示范意义。
这起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对两位被告而言,具有特殊的意义。
滕某某女儿在接受采访时难掩激动之情,她表示在2024年12月31日收到判决书时,那天正好是父亲的生日,这份判决书成为了送给父亲最好的礼物。
然而,生活中的遗憾也随之而来,滕某某在2025年4月不幸去世,但这份迟到的司法认可,让这位老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光里得到了精神上的慰藉。
本案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选入2025年度十大典型案件,充分说明其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参考价值。
随着社会治理的不断完善,类似的个案判决所蕴含的法治精神,正在为建立更加健全的法治秩序提供坚实基础。
基层交易看似细小,却连接着群众获得感与社会秩序的稳定。
以假币牟利者破坏的不只是一次交易,更是公共信用与金融安全的底座;而对正当自助的依法确认,则是在告诉社会:守法不必退让,维权也须守界。
让规则更清晰、让处置更及时、让预防更到位,才能让每一次普通买卖都更安心,让法治成为可依靠、可预期的日常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