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引发社会关注的婚恋财产纠纷案件。原告张某主张其在2017至2022年恋爱期间向女友李某累计转账的77万元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要求对方全额返还并承担2万元律师费。法院经审理查明,该款项由400余笔转账构成,单笔金额从数百元至数万元不等,持续周期长达五年。 在法律适用层面,本案争议焦点集中于《民法典》第661条关于附义务赠与的规定。主审法官指出,主张赠与附条件的一方负有严格举证责任,需提供书面协议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证据。张某虽提交了部分聊天记录及消费凭证,但其中"耍无赖要这钱"等表述反而削弱了其主张的可信度。需要指出,二审中新出现的原告收入证明仅能反映经济往来事实,无法直接推导出婚约合意该关键要件。 司法实践显示,此类纠纷近年来呈现明显上升趋势。据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发布的《家事审判白皮书》,全国法院年均受理婚约财产纠纷超12万件,其中超过七成涉及1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往来。法律界人士分析指出,移动支付普及使亲密关系中的经济往来更趋高频化、碎片化,但多数当事人缺乏保留证据的意识。 中国人民大学婚姻家庭法研究所专家在接受采访时强调:"现代司法对婚恋经济纠纷采取'实质重于形式'的裁判原则。"法院在判断资金性质时通常会综合考量四个维度:款项的具体用途、支付时的明确意思表示、双方经济状况对比以及当地婚俗习惯。本案中长达五年的持续小额转账模式,显然不符合传统彩礼"一次性大额给付"的特征。 从社会治理视角看,该判决表明了司法机关对亲密关系自治原则的尊重。西南政法大学家事法研究中心主任指出:"将情感交往中的自愿经济付出简单货币化计算,既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不利于构建健康婚恋观。"2021年起实施的《民法典》第1042条已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如何区分正常馈赠与变相索财仍需个案裁量。
这起案件的最终判决——既是对法律原则的坚守——也是对社会诚信的维护。它提醒我们,感情关系中的财产往来应当建立在明确的约定和相互理解的基础之上。当感情走到尽头时,理性地处理财产问题,既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也是对法治精神的尊重。司法机构通过该判决,为社会树立了清晰的规则标准,有助于引导人们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更加谨慎和理性,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