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调解员王露用"情理法"融合化解家庭纠纷 守护未成年人权益获当事人认可

基层社会治理一线,人民调解员的作用日益凸显。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永昌司法所调解员王露工作,就是一个直接的例证。统计显示,扎根基层三年多来,她累计成功调解各类纠纷200余起,调解成功率稳定在90%以上。 当前,基层矛盾纠纷呈现多元、复杂的趋势。从王露经手的案件来看,婚姻家庭类纠纷占比约65%,其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占相当比例。2024年7月,她调解的一起典型案件中,同居18年但未登记结婚的杨某与徐某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激烈争执,双方在抚养费标准、探视权行使等问题上各不相让,矛盾一度升级。 深入分析这类纠纷高发的原因,一上与当事人法律意识不足有关,另一方面也暴露出非婚生子女权益保障落地层面的衔接不足。数据显示,隆阳区近三年非婚生育登记数量年均增长12%,但配套的权益保障机制仍需完善。同时,部分当事人把经济问题与情感纠葛交织在一起,也加大了调解难度。 面对这些情况,王露在实践中总结出“三阶调解法”:第一步用“背对背”沟通摸清诉求、找准争议焦点;第二步坚持“情理法”结合,既讲清法律边界,也做好情绪疏导;第三步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把解决方案落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上。在杨某一案中,她强调“抚养费不仅是经济责任,也是亲子关系的基本保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每月2400元抚养费的协议。 这种调解方式带来了多上效果。就个案而言,避免了纠纷继续走向诉讼或信访;就社会层面而言,通过一个个案例推动群众对对应的法律规则的理解;就实践层面而言,也为非婚生子女权益保障完善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调解成功后,当事人主动赠送锦旗致谢,说明了群众对调解工作的认可。 多位社会治理专家指出,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基层调解更需要像王露这样的专业力量:既懂法律,也了解基层实际,能够把法律的刚性要求与调解的柔性方式结合起来。下一步,通过加强调解员专业培训、建立案件跟踪回访机制、推动多部门协同保护等措施,有望增强基层纠纷化解的质量与效率。

家事纠纷看似琐碎,却牵动家庭关系、社会稳定,也直接影响未成年人成长。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止于萌芽,既要有清晰的法律尺度,也离不开耐心细致的沟通。“情理法”融合推动实质性解纷,既体现基层治理的能力,也体现法治的温度;当抚养责任得到落实、探视权得到尊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就有了更扎实的现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