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世界法学家协会定在了4月22日这天,呼吁我们给法律注入更多人文关怀。劳动合同其实是最好的样本,它是衡量社会公平的尺子。《劳动合同法》里明文规定,从订立到终止,全过程都得秉持公平原则。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雇佣双方存在天然的强弱差异,这一原则往往被打了折扣。要想让法律上的正义落到实处,就必须把它拆解成试用期、格式条款等具体细节,而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层面。 接下来聊聊劳动合同里容易出现的五大陷阱:有的劳动者觉得签合同太麻烦或者底薪低就不签,结果一旦有纠纷,举证难、时效短、赔偿少的问题就会接踵而至。有些公司还滥用试用期制度,同一个岗位试用期经常搞三个月、六个月,甚至试了半年后又找理由说要优化裁员。还有不少合同内容残缺不全,只剩下工资和岗位两栏数据,一旦发生工伤或者加班费争议,劳动者连打官司的基本依据都找不到。更有甚者拖欠工资当做商业调节的手段,劳动者为了讨回血汗钱耗尽积蓄,最后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该怎么做呢?首先入职30天内必须签合同并留存原件;其次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转正后劳动合同期限的八分之一,而且只能设一次;另外要把期限、社保、工时等七项必备条款填写完整;平时要注意收集工资条、考勤表等证据形成证据链;遇到欠薪和就业歧视现象时要及时向劳动监察或工会举报维权。 世界法律日只有一天,但法律精神需要我们365天的坚守。只有每一份劳动合同都能让劳动者挺直腰杆、让用人单位安心经营,我们才能离真正的法治社会更近一步。愿每一次签下的名字都能成为公平的见证;愿每一条条款都能在关键时刻成为保护弱者的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