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孩子读名校,肖某给一家咨询公司支付了18万元的咨询费。他跟对方签了协议,约定把孩子郑甲、郑乙在2024年9月1日前安排进绵阳某名校就读,要是没办成就得全额退款。然而现实是,郑甲和郑乙的户口和房产都不在绵阳,根本不具备入学资格。2024年7月,肖某和这家咨询公司签订了合同并打款。但因为孩子最终没能顺利入学,2024年10月,肖某把这家咨询公司告上了涪城法院,要求退款18万元并支付利息。 法院经过审理发现,这家咨询公司其实是在帮忙走“后门”,目的是规避正常的招生流程。这种做法不仅破坏了教育公平,也违反了社会公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院认定这份合同是无效的。咨询公司必须把收的18万元退给肖某。不过,因为肖某明明知道孩子不符合条件还非要找关系违规操作,他对合同无效也有过错。所以法院驳回了肖某要求支付利息的请求。 这个案子是发生在四川阆中市的,审理的是绵阳涪城法院的案子。做出判决的法官是红星新闻记者汤小均。法院提醒大家,家长想让孩子上学当然是好事,但一定要走合法途径。想通过托关系、找中介来读名校是行不通的,这样做不仅对孩子不好,最后很可能连钱也赔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