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管理条例修订施行明确公益属性:基础服务清单定价,遏制“天价殡葬”乱象

问题——部分地区殡葬费用偏高、信息不透明、服务不规范等情况长期存在;一些群众反映,墓位价格高、可选空间小,丧葬服务项目繁多且边界不清,个别环节还存在强制或变相捆绑消费、随意加价等现象,导致“办不起”“不敢问价”“怕被套路”的焦虑在社会中积累。殡葬牵涉每个家庭,费用和服务体验直接影响民生获得感,也考验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原因——一是公益供给不足与市场逐利倾向叠加。殡葬设施建设周期长、用地指标紧、历史欠账多,部分地方公共服务供给跟不上需求增长,给逐利行为留下空间。二是价格形成机制不够清晰,服务项目边界不明确,导致“基本服务”和“选择性服务”交叉混杂,监管部门在定价、核价和执法中难以及时落实到具体环节。三是观念因素与资源约束并存。传统土葬和“大墓厚葬”观念在一些地区仍有影响,同时土地资源约束持续增强,使城市及近郊墓位供需矛盾更突出,进而推高成本与价格预期。 影响——新规以制度形式更明确殡葬的公益属性,释放稳定预期信号。其一,推动群众“身后事”从高支出、强不确定转向可预期、可负担。将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等刚性需求纳入统一的基本服务范围并实行清单管理,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和“隐性消费”,让群众按清单明白消费。其二,促进殡葬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倡导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与耕地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衔接,也有助于缓解公墓供需紧张。其三,推动行业从“重销售”向“重服务”转型。随着非营利运行、价格规范和流程监管加强,服务质量、人员职业化与标准化将成为竞争关键,更好回应群众对庄重、简约、文明治丧的需求。 对策——围绕“保基本、强监管、促绿色、兜底线”,新规提出多项制度安排,并指向落地执行的关键环节。 一是夯实公益性设施供给。对新建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设施,强调政府主导、非营利方式运行,并在用地保障上作出更明确安排,减少中间环节成本。各地还需同步优化城乡布局,补齐存量短板,尤其是在常住人口集聚区和服务半径较大的区域,提高公共服务可及性。 二是以清单化定价压实“价格上限”。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实行统一清单管理,由省级层面组织相应机构核定收费标准,清单之外不得擅自收费,有助于把定价权与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下一步关键在于清单公开、票据规范、收费公示和投诉处置闭环,确保群众看得懂、用得上、维权有渠道。 三是对关键场景实施全链条监管。遗体接运、医院太平间、殡仪服务、丧事活动现场、祭扫服务等环节都应纳入监管,形成从源头到末端的规则体系。对违规收费、强制消费、诱导捆绑等行为,要依法查处、公开曝光,并完善信用约束,形成震慑。 四是加大对特殊群体的救助与减免力度。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不仅体现在控价,也体现在兜底。对城乡困难家庭、重点保障对象实行费用减免或补贴,可在地方财政可承受范围内完善配套政策,避免家庭变故引发次生困难。 五是以节地生态安葬引导移风易俗。要把绿色安葬的制度倡导变成群众“有得选、愿意选”的方案,既要增加海葬、树葬等服务供给,也要完善补贴、纪念设施、公共祭奠空间等配套,兼顾情感寄托与生态导向。对农村地区,可在依法依规前提下推进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满足就近安葬与节地要求。 前景——从长远看,殡葬治理将进入“制度约束更明确、公共供给更充足、服务标准更清晰、绿色导向更突出”的阶段。随着各地设施扩容、信息公开和监管执法联合推进,价格虚高和乱收费的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群众办丧负担有望逐步下降。同时,节地生态安葬的接受度将随着公共服务完善而提高,文明治丧、简约治丧也将逐渐成为共识。需要注意的是,新规落地仍取决于地方执行:包括补短板的资金保障、跨部门联动监管效率、从业人员培训与服务标准落实,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稳妥处置。只有将制度要求细化为可操作、可监督、可评估的流程,政策效果才能更直接地惠及群众。

从“谋利”到“谋公益”,殡葬改革的意义在于把公益属性真正落到服务与价格上,让群众在告别时少一些负担、多一分安心;当制度能够为民生托底、让逝者尊严得到保障,社会对生命的理解与对公共服务的信任也会随之提升。这份贯穿生命终始的保障,说明了治理的温度与发展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