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海事部门联合发布寒潮大风预警 多海域将迎强风天气

根据中央气象台及各地大风预报预警信息,东海、黄海海域即将出现一次明显的寒潮大风过程。上海海事局、浙江海事局、福建海事局、江苏海事局近日联合发布预警提示,并对海上防范工作作出部署。 从气象形势看,此次过程强度大、影响范围广。2月5日,黄海大部海域将出现7至8级偏北到东北风,阵风可达9级;东海北部海域风力将从4至5级增大到6至7级,阵风8级;东海南部海域4至6级风力——阵风7级。2月6日——黄海大部、东海大部及台湾海峡海域风力将深入增强至7至8级,阵风9级。2月7日,黄海和东海北部风力有所减弱,但台湾海峡部分海域风力仍可达9级,阵风10级。上述气象条件将对海上运输、港口作业及各类船舶安全带来较大风险。 海上寒潮大风是影响我国沿海地区的主要气象灾害之一,易引发船舶走锚、集装箱落水等险情,甚至造成人员伤亡。此次预警发布,旨在提醒涉及的单位提前研判风险、落实防范措施。四地海事部门联合行动,也有助于强化区域协同应对。 为应对本次寒潮大风,四地海事部门对船舶公司提出要求。船舶公司应结合船舶类型、结构、船龄、技术状况及载货特点,组织船岸联合评估防抗能力,及时启动防范应急预案。企业需据此科学调整航次计划、进出港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避免冒险组织生产。 港口码头作业单位应合理安排船舶靠离泊计划,对在港船舶采取加固缆绳等措施,并随风力变化及时调整缆绳受力,保持均衡。集装箱码头与船舶要加强协同,落实集装箱绑扎系固,防止大风导致集装箱落水,降低次生风险。 各类船舶应通过VHF、气象传真、互联网和“海事通”APP等渠道及时获取最新气象海况信息,结合航线天气制定航次计划和避风措施。预警强调,船舶须严格执行属地海事管理机构的禁限航规定,严禁冒险航行。 对于涉客船舶,预警要求严格落实禁限航规定,必要时提前停航,确保人员安全。交通艇、风电运维船舶等特殊船舶在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时,要做到“应关尽关、应停尽停、应撤尽撤”,及时消除隐患。 中小型船舶应选择遮蔽条件较好的水域锚泊避风,或尽早驶离影响区域。载运大件、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卷钢等对稳性影响较大的船舶,应提前加固绑扎、减少自由液面影响,并检查货舱风雨密情况。施工作业船舶和无动力船舶应尽早前往选定水域抛锚或靠泊,必要时安排拖轮守护。科考船、院校实习船、试航船等在船人数较多的船舶,应结合实际及早评估是否暂停相关活动,并做好非必要人员撤离准备。 锚泊期间同样要强化值班。船舶应综合自身特点、水深、底质、避风条件及船舶密度等因素,选择合适锚地。锚泊期间要加强值守,保持规定频道守听,勤测锚位,密切关注本船及周边船舶动态。一旦发现本船走锚或他船走锚,应按预案及时处置,防止引发连锁事故。

寒潮大风是海上生产运输常见的考验,但风险可以预判、管理并降低。越是风急浪高,越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项操作、每一条缆绳、每一次决策。坚持“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以规范执行和协同联动筑牢海上安全防线,才能在复杂海况中守住生命底线与发展底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