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启动民兵队伍建设 广泛招募符合条件公民参加国防建设

国防动员体系建设是新时代强军事业的重要支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民兵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组成部分,在战备执勤、抢险救灾等非战争军事行动中发挥关键作用。

新兴县此次民兵招募工作,正是落实"平战结合、军民融合"战略部署的具体实践。

当前国际安全形势复杂多变,地区冲突与自然灾害风险叠加,对基层国防动员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新兴县作为粤西地区重要节点,近年来着力优化民兵队伍结构,重点加强防化救援、无人机侦察、工程抢险等新型专业力量建设。

本次招募特别放宽特种作业人员年龄限制,吸纳电力抢修、船舶驾驶等28类专业技术人才,体现出国防需求与地方产业特色的深度结合。

从政策设计看,参训民兵可享受三重保障:一是经济补偿制度,年度训练按日均150元标准发放补助,重大任务期间参照现役军人待遇;二是健康管理机制,新入队人员统一建立健康档案,实施动态医学监测;三是成长发展通道,优秀民兵可推荐参加军队文职人员招考,技术骨干纳入地方应急管理人才库。

数据显示,该县近三年累计有37名民兵通过专项培训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招募突出"精准编组"原则。

县人武部联合发改、人社等部门建立潜力数据平台,对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职业院校实施定向动员。

某智能装备公司的6名无人机操控师经选拔加入侦察分队后,在去年抗洪救灾中完成23架次堤坝巡检,充分彰显"寓军于民"的制度优势。

军事专家指出,新兴县的实践具有示范意义。

随着《民兵建设"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预计到2025年,我国基干民兵专业对口率将提升至85%以上,无人机、网络防护等新质力量占比突破30%,构建起与现代化战争相适应的国防动员新格局。

民兵制度连接着国家安全与基层社会,是国防动员体系的重要基础。

依法参加民兵组织,不仅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也是服务家乡、守护群众、锤炼本领的现实路径。

把个人专业与国家需要、地方发展结合起来,才能不断夯实“平战结合、军民融合”的基层力量根基,为维护安全稳定与促进发展提供更可靠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