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2025年启动了全国范围的专项监督行动,针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这次行动直指长期困扰企业的违法强制措施、刑事"挂案"积压和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等问题。 问题与现状 近年来,部分地区执法中存不规范现象:超权限查封资产、违规跨区域抓捕、案件久拖不决等问题时有发生。专项监督中,检察机关撤销案件3000余起,清理涉企"挂案"4300余件。其中一起典型案例是某地超范围冻结多家企业账户6800万元,因事实不清被检察机关全程监督纠正。这些问题反映出基层执法中程序意识不足、地方保护主义等深层问题。 成因分析 趋利性执法主要源于两上:一是考核指标片面化导致的功利导向,二是执法能力不足引发的程序失范。部分司法人员对"少捕慎诉慎押"政策理解不够准确,加上涉案财物管理制度不完善,企业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此外,民事纠纷被刑事化处理的个案也暴露出权力寻租空间仍需压缩。 对策与成效 检察机关采取了针对性措施:建立涉企案件"一案双查"机制,既审查实体合法性又监督程序合规性;强化跨区域管辖审查,明确异地办案负面清单;推行涉案财物动态监管平台,实现查封冻结全流程可回溯。同时通过打击企业内部职务犯罪1.2万起、知识产权犯罪1.6万起,形成保护市场主体与打击违法犯罪的双向合力。 制度性影响 专项监督的关键意义在于推动从个案纠偏向制度建构转变。目前28个省级检察院已联合公安机关出台涉企案件办理指引,"权力清单+典型案例"的治理模式正在形成。这些整治成果正被固化为长效机制,为2026年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奠定基础。
执法司法的规范性直接影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公众对法治的信心;最高检这次专项监督的成果表明,通过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可以有效纠正执法司法中的不规范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这对完善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很重要。下一步,检察机关应继续深化监督职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执法司法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