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小学教师被指体罚学生引争议 校方称为“教学提醒” 家长提出质疑

问题——课堂管理方式引发“体罚或变相体罚”争议。 近日,深圳市民刘先生(化名)反映,其7岁女儿在光明区长圳学校读一年级。3月16日“道德与法治”课上,孩子疑遭任课教师掌掴。家长称,事后孩子出现明显心理应激反应和厌学情绪,自3月18日起未返校。家长回看教室监控后认为,画面记录了教师对孩子面部的打击动作,并于3月17日报警,同时提交信访材料。3月18日家长带孩子就医,诊断证明显示为“皮肤挫伤(左侧面部)”。家长要求涉事教师书面道歉,校方对教师进行岗位调整和处分并出具盖章的书面处理决定;并表示如诉求难以落实,将考虑转学并依法维权。 校方则否认“掌掴”说法。学校表示,事发时学生上课分心做小动作,任课教师为提醒其听课,用手以较轻力度触碰学生脸颊,属于课堂提醒,但承认“触碰学生身体”的做法不妥。校方称监控显示动作力度较轻,难以造成家长所述伤情;涉事教师已向学生及家长口头道歉。就事件性质认定,校方认为涉及的行为尚未达到“违纪”程度。目前学校称正配合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调查,监控视频材料已提交警方。

未成年人保护的边界不能含糊,课堂管理也不应停留在经验与习惯。对争议事件依法依规查清事实、及时回应关切,并推动学校管理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才能让安全成为校园最稳定的底色,让教育回到以学生为中心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