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微博,3月29日那个,李荣浩直接怼上了单依纯的团队。虽然说他们这次在深圳开演唱会,强唱了一首《李白》,其实版权早就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也就是音著协)拒绝了。李荣浩这次态度挺强硬,直接晒出了音著协发给他的确认邮件,还指出自己公司根本没有授权。这下事情就闹大了,因为这种行为本来就很赤裸、很恶劣。按照法律规定,《著作权法》第十条说的很清楚,只要是营利为目的的公开表演,就得先拿到著作权人的许可才行。单依纯团队这次直接不按规矩来,简直是明知故犯。回想去年7月,汪苏泷也闹过一次版权纠纷,直接收回了《年轮》的授权。汪苏泷可是《年轮》的词曲作者啊,他当然有权决定这首歌能不能被别人唱。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告诉大家创作者的作品才是生命线。 回到《李白》这首歌来说,单依纯团队强唱这个行为背后藏着很明显的商业逻辑。他们想通过翻唱这首歌来赚钱粉丝增加、直播打赏、还有商务代言等等收入。可事实上这些都超出了一首原创冷门歌曲的收入了。他们可能就是赌原作者碍于情面或者是行业关系不会深究,或者就算告他们赔偿金额也远远比不上已经赚到的流量收益。 之前类似的案例还真不少。刀郎的《西海情歌》被百场商演侵权过42次开庭才解决问题;邓紫棋的《泡沫》也被各大短视频平台AI转场BGM侵权过无数次。这些创作人的作品一直在被侵权却没办法维权,因为诉讼周期太长、举证太难、赔偿额太低。这就让很多侵权者有恃无恐地形成了某种“流量霸权”——谁有话题谁能带来关注谁就拥有更大的话语权。 李荣浩这次能对《李白》的翻唱说“不”,汪苏泷也能收回《年轮》的授权,这说明法律确实赋予了创作者力量。他们应该成为行业规则重塑的开端,法律不能向“流量霸权”低头,唯有尊重原创才能实现长远共赢发展。 消息来源 | 消费质量报 编辑 | 陈蕊妮 责编 | 眭实 审核 | 李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