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男子跑腿费没办成证没办成钱也不退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原告李某通过朋友认识了被告郑某,郑某保证能帮李某快点拿到某许可证,还承诺如果办不成钱就全退。李某把2万元交给郑某当跑腿费,结果证没办成,钱也不退。无奈之下,李某把郑某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还钱还得给利息。槐荫法院最后判定这个委托协议无效,判决郑某把2万元还给李某,但没同意给利息。法官解释说,通过非正常手段“找关系、走捷径”去办证件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李某虽然心里清楚这么做不太对劲,还是找了郑某去办这件事,所以产生的利息损失得他自己扛着。最终判决生效了。法官提醒大家,不管做什么事都要走正规渠道。大家千万别抱着侥幸心理去“找关系”或者“走捷径”,否则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