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遵化“官告民”:政府被指借民事诉讼转移行政违法责任

咱们平时总说“民告官”,“官告民”这种事可真是少见。河北遵化那边就发生了一起特别的官司,当时媒体还报道了,叫“河北遵化‘官告民’:政府被指借民事诉讼转移行政违法责任”。这案子是3月16日在《新黄河》上登出来的,讲的是一场闹了十多年的土地出让纠纷。这回最大的看点是,以前主动违规卖地的遵化市政府,竟然把“官告民”的事儿搞成了民事诉讼,试图让法院来帮他们解决当年搞出来的乱摊子。 这事儿还得从2014年说起,当时问题刚爆出来,遵化市政府就只对经办的三个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没有真的去整改。到了2023年,虽说议定了要收回土地,但正式的行政决定还是没出。结果他们选择把事儿推给法院去判合同无效,这其实就是在逃避责任。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还有唐山市纪委监委那边都盯着呢,可他们就是拖着不干。 当地政府这种“诉讼策略”根本没用。法院就算最后判合同无效,土地回收、企业补偿这些活儿还是得政府自己干。你看从征收土地、挂牌出让到办权属证,哪一步都离不开政府管着。如果政府就等着法院的判决而不干活,那再好的裁判书也执行不下去,最后倒霉的还是企业。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政府因为违法出让土地导致企业损失了的,是必须得赔的。 大家心里都有个疑问: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河北省、唐山市一级一级地催了十来年了,这问题怎么还是没解决呢?根本原因就在于地方政府责任意识太差了,总是想着“重发展、轻合规”,“重规避、轻担当”。要想破解这个死局,就得上级部门去实地督察一下那些敷衍塞责的人;当地政府也不能再躲着不面对错误了,得主动成立专班去搞整改。 这事儿不光是个简单的纠纷问题,更是在考验基层法治政府是怎么建设的。行政机关的违法责任肯定不能通过打官司就给洗干净了,司法裁判那是定分止争的手段,绝不是让行政机关逃避责任的“避风港”。只有地方政府肯担起责来、主动去纠正错误、把企业的损失给补上了,才能真正把这历史遗留问题给化解掉。 这事儿是北京元法堂和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的曹保印顾问专门整理的视频内容里提到的,大家也可以在百度APP里听听他们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