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农机高强度作业叠加疏忽大意,田间安全风险不容低估;兴化是农业生产大市,秋收秋种期间农机集中上阵、跨田作业频繁,机具转向、倒车、会车等环节风险点密集。一旦操作人员未尽到必要的观察和避险义务,事故往往发生在瞬间,造成的伤害却难以挽回。 原因——“凭经验”“抢进度”与管理盲区交织,容易突破安全底线。经审理查明,张某购置收割机后,除自用外还对外承接收割业务。2025年11月农忙时,种粮大户王某雇请张某开展水稻收割。作业过程中,王某在田间指挥并不时捡拾散落稻穗。张某驾驶收割机转向时未认真观察周边、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操作疏忽致王某被撞倒,终因抢救无效死亡。业内人士指出,农忙时赶工期、图省事,一些操作人员容易忽视车况检查和现场确认;同时,田间作业区域边界不清、人员机具混行、雇佣关系临时化,也使得安全提醒和现场管控弱化。 影响——事故不仅造成生命代价,也以法律责任倒逼行业规范。法院认为,张某在农业生产作业中违反涉及的安全管理规定,引发致一人死亡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综合犯罪事实、情节以及自首、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谅解等因素,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庭审旁听的多名农机操作人员表示,过去容易将田间作业视作“熟能生巧”的体力活,忽略其同样属于生产作业安全管理范畴;此次庭审把“侥幸心理的代价”具体化、可感化,促使从业者从“经验驱动”转向“规则驱动”。 对策——以案释法之外,更需把“制度+技术+协同”落到田间地头。一是强化规范作业的刚性约束。对外承接收割等社会化服务的机手和经营者,应把安全操作规程作为硬要求,做到作业前检查制动、转向、警示装置等关键部件,清理作业区域障碍,明确人员站位与禁入范围。二是提升现场管理与风险告知。雇主方、现场指挥人员应当自觉远离机械危险区域,避免在机具转向、倒车半径内停留;必要时设置简易警戒线或安排专人观察提示,减少“人机混行”。三是推进常态化培训和普法宣传。通过旁听庭审、以案讲法、集中培训等方式,让机手清楚认识到违规操作不仅是“技术问题”,更可能触及刑事责任。四是鼓励应用安全辅助技术,提升“看得见、刹得住、提醒及时”的防护能力,如倒车影像、声光报警、盲区提示等装置,降低因视线遮挡、注意力分散带来的风险。 前景——在法治引领下推动农机服务提质增效,让“丰收季”更安全。随着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将持续扩容,安全治理也需同步升级。业内预计,未来农机作业管理将更加注重责任链条闭合:从机手规范操作到雇主现场管理,从设备维护到风险告知,从事后追责到事前预防,形成可执行、可检查、可追溯的闭环体系。以公开庭审开展警示教育,既强化了法律震慑,也为基层安全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普法路径。
这起事故警示我们,农业现代化必须与安全意识同步提升。只有每位操作人员都将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才能确保丰收的喜悦。兴化法院的判决为全国农业安全生产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