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老人小区内摔伤责任如何分担?法院判物业与业主各担五成

一、事件回顾与基本事实 海口某小区发生一起意外事故。监控显示,苏某在追赶骑平衡车的外孙时,沿小区道路中间的排水渠奔跑时不慎摔倒受伤。当时路面干燥无积水,前方无障碍物。虽然监控因角度问题未能完整记录摔倒过程,但事发路段排水渠确实存在部分突起。苏某送医后住院6天,共产生医疗费用18750.85元。 二、诉讼过程与争议焦点 苏某起诉小区物业,认为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赔偿医疗费等损失。一审法院认为,苏某在排水渠旁小跑时未合理避让,且证据不足以证明物业存在过错,驳回了诉讼请求。 苏某上诉至海口中院。物业公司承认负责排水渠维护,但表示巡查时间不固定。物业辩称苏某不应在排水渠上行走,且监控未完整记录摔倒过程,无法证明受伤与排水渠突起有关。 三、法院判决与责任认定 海口中院审理认为,结合视频内容和常理推断,苏某被排水渠突起绊倒的可能性较大。物业作为管理方,应对排水渠进行合理维护,确保安全。事发时排水渠存在突起隐患,物业存在过错。 同时,法院认定苏某作为成年人,在追赶儿童时未注意自身安全,也存在过失。最终判定双方各承担50%责任。 四、法律依据与制度意义 本案适用《民法典》有关规定。法院强调,物业服务方应妥善维护公共区域设施安全。该判决明确了物业需根据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来认定侵权责任。 五、现实启示与前瞻思考 该判决对物业管理和业主安全提出明确要求:物业应加强排水渠等设施的日常维护,建立定期巡查制度;业主特别是老年人应提高安全意识,注意观察路况。判决既督促物业履行职责,也提醒业主自我保护,有助于构建更安全的居住环境。

这起案件反映了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司法裁判不仅要解决纠纷,更应引导行为规范——既要保障公共安全,也要培养全民风险意识。当每个人都重视自身安全时,城市生活才能更加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