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微信群发死命令,要求所有人都在微信朋友圈和工作群里,还明确说如果谁没转发就给开了

把案子给拉回到2020年的12月28日,某销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过内部微信群发出了一道死命令,要求所有人必须在当天午夜12点前把指定的产品推广文章转发到个人微信朋友圈和工作群里,还明确说如果谁没转发,立马就给开了。商务总监刘某没听这一套,结果两天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人力资源部都通过微信通知他,就因为他没转发推文,直接把他给辞退了。刘某觉得很委屈,所以在2021年12月跑去申请了劳动仲裁,后来案子就闹到了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的庭上。 庭审的时候,公司那边倒打一耙,说辞退刘某的原因是他“侵占公司财产”,而不是没转发推文。法院在仔细查了一遍以后发现,公司压根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刘某真的有侵占财产的行为。反而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和工作群的记录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这就证明公司确实是因为刘某没转发文章才把他开除的。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认为,员工的微信朋友圈是私人空间,强行要求别人在非工作的社交平台发推广信息,这是对个人权利的不当干预。如果把不执行这种指令和解除劳动合同直接挂钩,那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也规定了,因为用人单位做出开除决定产生的争议,要由用人单位来举证。 最后法院判定这个辞退决定违法了,用人单位得给刘某赔钱。这次判决不仅维护了刘某的权益,还划出了一条红线:用人单位的管理权不能随便扩张到员工的私人生活领域里去。这个案子给所有老板提了个醒,想要用“企业文化”或者“团队要求”的名义去侵犯员工的权益是行不通的。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这份判决把劳动权益保障的司法导向给立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