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对陈志涉嫌受贿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中新网5月15日报道,最高检官网披露消息。云南省监察委员会把陈志涉嫌受贿罪的案件调查完了,把案卷移交给了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给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指定了管辖权,这个分院给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递交了公诉书。陈志的案子现在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云南省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给陈志告知了他享有的诉讼权利。检察机关讯问了陈志,还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指控陈志利用职务之便或者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帮别人谋取好处。非法收受了大量财物,数额特别大,所以应该以受贿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陈志曾经是宣威市落水镇镇长、宣威市倘塘镇党委书记、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罗平县委副书记、富源县副县长、富源县县长、富源县县委书记还有曲靖市副市长这些职位。这些信息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和云南省监察委员会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