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元延保承诺落空维修环节曝欺诈——南京一消费者家电售后维权陷入拉锯

近日,一起涉及家电延保服务的消费维权案例引发关注;南京消费者李先生2019年苏宁易购新街口店购买一台价值14800元的三星QLED电视时,被推荐购买为期5年的延保服务。消费者称,销售人员当时承诺“买5年送2年”,并表示产品如出现无法修复的故障,可享受“按发票价全额抵扣换新机”。但电视在延保期内发生故障后,上述承诺在落地执行中遇到阻碍。调查显示,争议主要集中在三个上:一是系统与信息管理存缺口。售后部门以“与合作方解约导致数据丢失”为由否认赠送年限的承诺,并将换新方案由“全额抵扣”调整为指定机型置换。二是维修环节出现明显违规。授权维修点被指将高端QLED屏幕更换为低端且破损的LCD屏幕,该行为已被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欺诈。三是销售与售后体系衔接不畅。尽管多方证据显示“全额抵扣”属于苏宁涉及的业务内容,但销售端承诺未能有效进入售后系统,导致后续核验困难。业内人士认为,此类纠纷多发折射出延保服务市场的结构性问题:一上,部分企业销售环节倾向于“先承诺后补齐”,将延保作为利润点,却在履约管理上投入不足;另一上,延保服务往往涉及品牌方、销售方和第三方服务商等多主体,权责边界不清时容易出现推诿。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家电服务投诉中,延保纠纷占比17.6%,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事件目前已有阶段性进展:三星公司已就屏幕被偷换一事承担“退一赔三”责任,赔付2.1万元;苏宁方面同意退还电视及延保服务全款。但关于误工费、惩罚性赔偿等诉求,双方仍在协商。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更换或修理。对口头承诺,如能通过录音、聊天记录、宣传资料等证据予以印证,同样可能被认定具有法律效力。

延保不应变成“花钱买麻烦”,更不该在合作变更、系统调整中被打折。把口头承诺落实为书面条款,把外包服务纳入全过程监管,把数据留存做成硬要求,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基本尊重,也是企业持续经营必须补上的一课。市场越成熟,越需要用规则兑现承诺,用透明重建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