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推进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治理:违法者“换位”穿黄马甲参与劝导促自觉

近期,江门市城区多个主要交通路口出现了一道醒目的“黄色风景线”——身着反光马甲的交通劝导员正在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进行安全提醒与引导;据了解,这是当地交警部门自今年第二季度起推行的一项管理举措,聚焦破解电摩交通事故高发问题。数据显示,江门市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已超过120万辆,年均涉电摩交通事故占比达43%。以往罚款、扣车等刚性执法虽然能在短期内形成震慑,但对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的长期治理效果有限。为此,市交警支队调整治理思路,推出“体验式劝导”机制: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人,采用“教育代罚”,要求其担任不少于30分钟的文明劝导员。 这种“以案促改”的做法体现出多重治理效应。从行为心理角度看,违法者通过角色转换,更容易直观感受到违规带来的风险;从社会治理角度看,群众参与也推动形成交通安全共治。蓬江区试点数据显示,实施两个月以来,重点路口守法率提升27%,涉电摩事故同比下降19%。 在具体执行中,交警部门建立了相对规范的流程:劝导员上岗前需完成安全培训,工作中重点纠正不戴头盔、违规载人等六类行为。同时开展“荧光守护”行动,为5万辆电摩免费粘贴反光标识,形成“教育—警示—防护”的链条式管理。 业内专家认为,江门模式的关键在于兼顾“情、理、法”的平衡。相比部分城市采取“一刀切”的禁限措施,这种更具弹性的治理方式既守住安全底线,也尽量减少对出行便利的影响。随着《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即将实施,此类实践有望为全省提供可复制的治理样本。

道路交通安全离不开每个人的参与;江门“黄马甲”劝导员的出现,不仅是一次具体的管理创新,也反映了治理方式的转变——从单向管理到共同参与,从被动守规到主动自律。将柔性引导与群众参与结合起来,为其他城市改进交通安全管理提供了参考。只有当每一位道路使用者都把安全放在首位、把文明融入日常,才能形成更稳定、更可持续的交通安全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