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呼吁改革医疗薪酬体系 急诊重症科室绩效亟待提升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朱同玉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医务人员薪酬不应与创收直接挂钩,而应建立综合性评价体系。他特别强调,急诊科等高风险、高强度科室虽然不是创收部门,甚至可能出现亏损,但其平均绩效水平应当高于全院平均水平。 长期以来,我国部分医疗机构在绩效考核中过度强调经济指标,导致医务人员承受着不合理的创收压力。朱同玉委员指出,这种做法可能造成医疗行为扭曲,诱发过度医疗等问题,最终损害患者利益。他提出的"高技术高得、高风险高得、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原则,为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指明了方向。 从实际情况看,当前医务人员特别是急诊、重症等科室医护人员的劳动强度与收入水平存在明显倒挂现象。多名医务工作者反映,其每周工作时长普遍超过60小时,连续工作成为常态,但绩效收入并不理想,且多数大型医疗机构缺乏加班补偿机制。 上海某三甲医院重症科主任表示,重症医疗资源是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害的关键力量,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衡量其价值。然而,重症医学科作为人力密集型学科,运营成本高昂却未能在收费标准中得到合理体现,导致部分医院对该领域投入积极性不足。 此问题的根源在于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尚未完全理顺。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服务定价偏低,特别是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等项目收费标准明显不足,迫使部分医疗机构通过药品、检查等渠道弥补运营缺口,形成了不合理的利益导向机制。 朱同玉委员的建议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建立综合性薪酬评价体系,需要从多个维度考量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包括技术难度、风险程度、工作强度、服务质量等因素,而非简单以创收论英雄。这不仅有助于引导医疗行为回归本位,更能激励医务人员提升专业能力,改善服务质量。 需要指出,近年来涉及的改革已经启动。据上海部分大型三甲医院管理者透露,其所在医院已经调整绩效分配机制,急诊、重症等科室的绩效水平已达到甚至超过医院平均水平。这表明,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完全可以实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合理回归。 业内专家认为,深化医疗薪酬制度改革需要多部门共同推进。一上要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让技术劳务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另一方面要完善财政补偿机制,确保公立医院公益性不因经济压力而削弱。同时,还需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医疗质量、患者满意度、合理用药等纳入考核范畴,形成正向激励导向。 从长远看,薪酬制度改革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和医患关系改善。只有让医务人员的付出得到合理回报,才能真正调动其积极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薪酬分配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医疗体系价值导向的体现。让医生摆脱创收压力,让急诊、重症等关键岗位获得应有回报,才能将资源真正用于守护生命和提升质量。未来,唯有通过制度化改革调整绩效导向,才能凝聚医务人员力量,夯实医疗服务与应急保障基础,持续增进人民健康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