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首颁“网络禁言令”打击商业诋毁 胖东来维权案获赔260万元

近年来,一些网络账号为了追逐流量,恶意编造虚假信息,严重侵害企业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河南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这起商业诋毁案,用司法手段有力回击了网络黑嘴,为清朗网络空间和优化营商环境树立了典范。 今年3月,网络主播柴某在直播中突然转向河南许昌知名商超胖东来,无端指责其玉石产品质劣价高、利润百倍。视频在网络平台迅速传播,转发量持续攀升。胖东来被迫公开产品进货渠道、质检流程和定价依据来澄清事实,但在流量驱动下,不实言论仍在网络蔓延,给企业声誉造成严重损害。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柴某借助争议话题在短期内获取大量流量,直播间观看人数和粉丝数量显著增长。为维护权益,胖东来及其负责人于东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行为保全制度,在初步核查后果断作出裁定,要求柴某立即删除侵权视频,禁止其继续发布诋毁性内容。这是河南法院首份网络侵权行为保全禁言令,各大社交媒体平台随即封禁涉及的言论。 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李兵指出,禁言令及时切断传播链条,避免企业因舆论发酵而遭受难以挽回的市场损失,表明了司法保护的前瞻性和时效性。 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严格以证据为核心推进诉讼,调取双方证据,走访专业机构核实情况。许昌市市场监管局检查结果显示,胖东来玉石产品进货手续齐全,平均毛利率不超过20%,柴某的言论明显是编造的虚假信息。 法院认定,柴某发布的视频恶意歪曲事实,累计播放量超过700万次,引发公众对胖东来的不当质疑,导致企业多年建立的信任度严重受损。法院判令柴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视频,在相关平台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共计260万元。 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古绍禹表示,合法经营应当受到尊重,正当批评应当予以包容,而恶意诋毁必须依法惩处。该案判决明确传递出司法机关维护市场主体权益、净化网络生态的态度。 从法律层面看,该案判决至关重要。首先,禁言令的及时作出有效遏制侵权行为扩大,为企业争取救济时间。其次,260万元的赔偿充分考量侵权行为的恶劣程度和实际损害,对网络黑嘴形成有力震慑。再次,判决明确划定言论自由与恶意诋毁的法律边界,为类似案件提供参考。 当前,网络已成为商业竞争和舆论传播的重要场域。部分自媒体账号为获取流量和经济利益,罔顾事实,肆意编造虚假信息,不仅侵害企业权益,更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社会诚信基础。若不及时制止和严厉惩处,将对营商环境造成持续负面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不能脱离事实。对企业商誉的保护,本质上是对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知情权的维护。用法治手段对恶意造谣和商业诋毁及时制止、依法追责,有助于打破"流量驱动的伤害"循环,促进形成诚实守信、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也为网络时代的社会治理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