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照着这个给意见敲定方案,让双方先商量好时间地点怎么交接特殊情况咋处理

全国政协委员刘建国提了个挺实在的建议:把离异家庭的孩子关照,纳入城乡社区的网格化管理。2026年两会期间,这位来自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还有宁夏律协的会长,给大会带来了一个提案,想给离异家庭的未成年人探望权执行保障和纠纷调解机制搭个架子。他觉得,探望权不光是大人的事儿,更是孩子维系亲子关系、健康成长的保障。但现实里有不少硬骨头啃不动:一方面是直接抚养的那方不配合,或者探望方式不明确,异地探望成本又高;另一方面是调解机制没跟上,司法手段有限,这就容易把矛盾越弄越大,让孩子陷入心理泥潭。刘建国分析说,主要是因为法律上供给不足,规定太笼统,导致文书写得模糊不清,对那些恶意阻拦的人处罚太轻,没法震住人。执行机制也不太合拍,因为这牵扯感情和人身关系,经常是“一执行就僵住、不执行就没用”。而且现在制度里把孩子当被动对象了,没怎么把孩子的意愿当回事儿。有时候父母把孩子的想法给盖住了,甚至吓唬孩子别去见另一方,这就违背了孩子的最大利益原则。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他提了好几个招儿:一是搞个多元协同的治理体系。让民政、妇联、社区、学校这些单位联动起来,定期去看孩子过得咋样。社区弄个“家庭关系服务站”,学校请心理辅导员帮忙疏导压力。还得把这些工作放进社区网格里去管,重点盯着有没有一方故意拦着不让见、孩子被卷进父母吵架、长期没了一方关爱的情况。网格员经常去走访、信息平台上一共享,就能早点发现风险并去干预。要是有纠纷了,法院跟这些单位也得常联系在一块儿,在打官司和执行的时候一起做工作——既有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又有给他们讲道理的话。 二是最高院带头出个有操作性的指导意见。比如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制定不同方案:婴幼儿主要得稳环境,时间短点或者让抚养方看着点;大点的学龄儿童可以多听听孩子自己怎么说。审判阶段可以借鉴国外那种清单制经验——看父母是干什么的、住得多远、孩子在哪儿上学——列个规范的裁判模板。让双方先商量好时间地点怎么交接特殊情况咋处理。法官照着这个给意见敲定方案写到文书里。 执行层面得“软硬兼施”:一方面做诉前调解、判后疏导从源头上化解;另一方面对那些抢孩子藏孩子、恶意阻拦的严重行为就得罚了甚至关起来——如果真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还得看能不能换个抚养人。 最后他还建议法律或者司法解释里把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给算进去当探望权人呢。 九派新闻记者周雨禾写的稿子编辑肖洁武菲菲整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