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年度司法审判数据,折射出当前司法运行的一个突出特征:案件总量继续攀升,但审判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与裁判质量稳定性同步改善。
全年全国法院受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3700余万件,同比增长超过10%,其中民商事一审案件2000余万件,同比上升超过11%;行政一审案件33万余件,同比上升超过13%;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21万余件,同比上升超过25%;首次执行案件超过1000万件,同比上升超过15%。
与之相对,刑事一审案件100余万件、判处生效被告人140余万人,案件数量和人数同比均下降。
从“问题”维度看,案件增长的压力仍是审判工作面临的首要挑战。
民商事、行政、执行等领域增幅较高,既反映经济社会活动更加活跃,也显示矛盾纠纷类型更趋多样复杂。
尤其执行案件攀升,意味着一部分纠纷虽已裁判定分,但权益兑现仍需更强执行力量支撑。
同时,一审收案大幅上升,客观上对法官办案节奏、审限管理、文书质量和释法说理提出更高要求。
从“原因”分析,受案结构的变化与多重因素叠加有关。
一是立案登记制度要求更严格贯彻落实,群众依法维权渠道更畅通,“有案必立、能立尽立”推动一审收案增长。
二是经济运行与市场交易频度提升,合同、金融、劳动争议等民商事纠纷更易集中显性化。
三是依法行政和行政争议解决机制不断完善,行政诉讼及相关非诉执行审查案件增长,体现公众法治意识增强与政府治理方式转型的互动。
四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执行联动机制持续推进的背景下,执行领域“增量”与“清存”并行,带来一定阶段性的受案上升。
从“影响”观察,数据释放出“量增质稳、质效向优”的积极信号。
通报显示,在一审收案增加的同时,二审和再审收案数量同比均下降;一审裁判被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比例,以及生效裁判被再审改判、发回重审比例同比均下降。
这意味着裁判的可预期性与稳定性增强,减少了程序反复和诉讼成本,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
与此同时,截至2025年12月底,两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数量同比下降约两成,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成效明显,有利于缓解当事人“久拖不决”的焦虑,也为司法资源优化配置腾挪空间。
从“对策”层面看,最高法通报的审判管理数据提示了当前提升质效的几条路径:其一,以指标体系引导管理更务实。
人民法院不断优化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总体指标及各业务领域指标,整体数值进入合理区间,多数关键指标持续改善,表明管理从“看数量”向“重质量、效率、效果”转变。
其二,通过降低衍生案件压减诉累。
作为核心指标的案-件比同比再下降0.07,相当于减少220余万件衍生案件,叠加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案-访比等指标改善,有助于从源头减少“反复诉、循环诉”,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其三,推进数字化赋能审判执行。
全国法院“一张网”系统试点以来,服务保障审判执行、强化审判管理能力逐步显现,浙江、河南等最早上线的8个地区质效提升幅度优于全国平均水平,辖区内80%的基层法院上诉率同比下降,部分“人案矛盾”突出的“大体量”法院一审质效改善更为明显,说明统一平台和数据治理正成为提升司法效能的重要抓手。
从“前景”判断,随着经济社会运行持续深化,民商事、行政及执行案件仍可能保持一定增长态势,司法需求的结构性变化将长期存在。
下一阶段,审判质效提升的关键,或将更多聚焦三方面:一是进一步推动纠纷多元化解与诉讼服务深度融合,强化先行调解、诉前分流与诉中释明,减少衍生程序;二是持续完善审判管理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避免简单以指标替代司法判断,同时强化质量把关与类案同判规则运用;三是加快“一张网”平台在更大范围内深度应用,推动文书生成、流程管理、执行协同、数据预警等环节的标准化,提升跨区域、跨层级的协同能力。
与此同时,针对执行案件高位运行,应进一步强化信用惩戒与执行协作,完善财产查控和失信治理的制度供给,推动生效裁判及时兑现。
面对超3700万件案件的司法“大考”,中国法院交出了一份质效双优的答卷。
这既是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承诺的践行,也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司法样本。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如何平衡效率与公正、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将成为检验司法能力建设的新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