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重拳整治网络违规烟花爆竹信息 5家自媒体账号负责人被集中约谈

近期,涉烟花爆竹的网络信息呈现季节性升温。一些账号利用短视频、直播和本地社群传播快、覆盖广的特点,打“擦边球”发布销售信息,诱导网民转向线下交易,甚至展示自制烟花、违规燃放等危险行为。这类现象既触碰平台内容管理底线,也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要求相悖,已成为影响公共安全和网络秩序的突出问题。 问题哪里。郴州市主管部门在约谈中指出,违规行为主要有三类:一是用“同城”“可颂”等谐音、拼音或暗语规避审核,先吸引关注,再引导私信、加群或线下交易;二是以“买多了转让”“分摊成本”等名义发布变相销售信息,实质为无证转卖;三是以“帮亲友推介”“顺手转发”等方式发布或扩散烟花爆竹广告与销售信息,形成链式传播。这些行为容易造成信息误导和交易失管,扰乱网络传播秩序,也给安全监管带来新难题。 原因何在。从治理角度看,一上,节庆时段需求集中释放,叠加部分群众安全意识不足,使“低价、便捷、同城到货”等话术更易传播;另一方面,少数账号追逐流量变现,通过“暗语引流+线下成交”规避监管,形成更隐蔽、更碎片化的交易链条。同时,涉危物品信息跨平台传播、跨地域流转,单一部门或单一平台难以独立完成闭环治理,更需要多部门协同和平台主体责任到位。 影响几何。烟花爆竹属于具有燃爆风险的特殊商品,其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均有严格管理要求。网络空间一旦出现变相兜售和危险示范内容,可能带来多重风险:其一,推动非法经营、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隐蔽化,增加查处难度;其二,诱导消费者购买来源不明产品,存在质量不达标、储运不规范等安全隐患;其三,短视频、直播对危险行为的展示具有模仿效应,可能引发未成年人跟风、聚集性燃放等次生风险;其四,对应的信息扩散还可能挤压权威安全提示的传播空间,影响社会面风险防控。 对策如何落地。此次集中约谈明确释放“依法治理、协同治理、源头治理”的信号。会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互联网危险物品发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强调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并要求账号运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做到“三个不得”:不得在互联网平台发布烟花爆竹销售信息或变相广告,不得使用拼音、谐音、暗语等方式诱导用户转向第三方平台或线下进行违规交易,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展示自制烟花和不规范燃放等危险行为。同时,多部门联合约谈,体现对网络端信息发布、线下端交易行为及市场秩序维护的全链条关注,力求把风险控制在信息传播源头,把隐患消除在交易发生之前。 前景如何判断。随着网络治理体系健全,涉危物品信息管理将更强调“规则前置+技术识别+联合执法”的组合治理。对平台而言,应提升对暗语、谐音、变体文本的识别能力,完善举报受理与处置反馈机制;对监管部门而言,应更强化部门间线索互通、案件协查和普法宣传,形成发现、处置、震慑的闭环;对账号运营者而言,依法合规是基本底线,任何以“分享经验”“同城互助”为名的变相营销,最终都将付出法律与信用代价。可以预见,在节庆节点前后,多部门对涉烟花爆竹违规信息的整治力度仍将持续加大,网络秩序与社会安全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互联网的开放与便利拓宽了信息传播空间,也对参与者提出更明确的边界要求;此次郴州市集中约谈,既是对违规行为的及时纠偏,也是对守法合规传播的提醒。只有自媒体账号运营者自觉遵法守规、平台落实管理责任、有关部门协同治理,才能共同维护安全、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更好守住公共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