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固体废物污染呈现“点多面广、隐蔽性强、链条复杂”的特点。
生态环境部在吹风会上指出,受人口规模与产业规模影响,我国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等年产生量超过110亿吨。
与大气、水污染更多体现为区域性、流域性不同,固体废物污染往往分散在城乡接合部、行政交界地带以及山边、水边、岸边等监管薄弱区域,非法倾倒处置现象仍未得到根本遏制,既带来环境风险,也易滋生黑色利益链条,且不少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影响生产生活秩序,引发社会关切。
原因——从供需两端看,固体废物治理压力与结构性矛盾交织。
一方面,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活动强度较大,建筑垃圾与工业固废增量明显;另一方面,部分地区处置能力与资源化利用体系仍不完善,正规消纳场所供给不足或成本偏高,导致个别主体通过“偷排偷倒、异地倾倒”等方式规避成本。
此外,固体废物跨区域流动性增强,行政边界处执法协同难度更大;一些点位选择矿坑、溶洞等隐蔽空间,增加发现与取证成本。
若监管手段主要依赖人工巡查,难以及时覆盖广阔的分散点位,客观上也为违法行为留下空间。
影响——非法倾倒处置带来的风险具有长期性和外溢性。
对环境而言,混合堆弃可能造成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遇强降雨还可能引发渗滤液外排、河湖水体受污染等连锁后果;对生态系统而言,在喀斯特地貌区向溶洞倾倒垃圾,易破坏洞内微生态与地质景观,影响自然风貌与生态安全;对社会治理而言,非法倾倒往往牵连运输、收集、处置等多环节,若利益链条未被切断,容易反复发生,侵蚀公众获得感,并加剧基层治理成本。
对策——以专项整治为牵引,推动“发现—处置—追责—防复发”闭环治理。
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为期三年的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2025年6月印发行动方案并部署推进,明确聚焦城乡接合、行政交界等重点区域和矿坑溶洞等生态敏感点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在推进方式上,坚持“人防+技防”并重:开设线索征集渠道,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同时运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提升发现能力。
截至2025年底,相关部门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563条、遥感线索1682条,并移交地方核查处理。
整治成效方面,全国累计排查发现问题2.7万个,其中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问题分别占45%、33%和10%;已整改1.77万个问题,清理固体废物3460万吨。
针对溶洞等特殊敏感区域,累计排查6万余个溶洞,发现问题2435个,生活垃圾占比达93%;已完成整改2384个,清理处置垃圾等4.9万吨,部分溶洞自然风貌逐步恢复。
在此基础上,下一阶段治理将突出“三个更严更实”。
一是更严密的发现体系:持续用好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手段,并发挥群众举报、媒体监督作用,推动排查整治走深走实;对媒体反映的喀斯特地区溶洞倾倒问题,将组织专项调查,通过全面调查“拉单子”、逐一排查“过筛子”,推动建立更稳定的管控机制。
二是更严格的执法震慑: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固体废物从产生、收集、运输到处置各环节监管;对主观恶意明显、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持续高压。
三是更扎实的责任落实:定期调度各地进展、通报情况、强化预警,把非法倾倒处置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内容,推动地方压实属地监管职责,形成可持续的制度安排。
前景——固体废物治理将从“集中整治”迈向“体系治理”。
随着《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实施,专项行动的阶段性成果有望转化为常态化制度能力:在前端,通过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和规范收运减少外溢;在中端,通过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堵住运输与转移环节漏洞;在末端,通过提升合法处置能力与资源化利用水平,降低正规处置成本,压缩非法倾倒的“利润空间”。
同时,科技监管覆盖面持续扩大,将提高发现概率、缩短响应时间,推动监管从被动处置转向主动预防。
综合研判,若地方责任与市场供给两端同步加强,非法倾倒的高发态势有望逐步扭转,但溶洞、矿坑等隐蔽点位仍需长期盯防、建立动态台账,防止问题反弹。
固体废物治理既是环境问题,更是治理能力的试金石。
从溶洞清理到全链条防控,这场污染防治攻坚战正推动我国环境治理向精细化、系统化转型。
当每一吨固废都能找到合规归宿,当每一处青山绿水都获得长效守护,我们距离美丽中国的目标才能更近一步。
这既需要监管利剑高悬,更呼唤全社会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