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载体,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过去六年多的建设中,已成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典范。据1月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通报,示范区在经济增长、制度创新、生态保护等多个维度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从经济发展看,示范区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名义增速达到7.3%,2025年达到5716亿元,高于长三角平均水平。其中,上海青浦、江苏苏州吴江、浙江嘉兴嘉善两区一县各自增速均位居所在省市前列,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和工业投资增速等关键指标均保持领先。这表明示范区作为区域经济增长极的地位日益凸显,正在成为长三角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制度创新是示范区一体化发展的核心驱动力。2025年示范区新推出7项制度创新成果,包括城镇开发边界调整跨省联合审查机制、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等,继续完善了跨省协调机制。更为重要的是,示范区累计已形成161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61项制度创新经验已向全国复制推广,这充分说明示范区的探索具有全国示范意义,为其他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制度框架。 生态保护成效显著,绿色底色更加鲜明。PM2.5年均浓度较2019年下降超过20%,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较2019年提高23个百分点。这些数据表明,示范区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实现了经济增长与环境改善的良性互动。 创新驱动能力不断增强。截至2025年底,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已增至3713家,是示范区成立之初的2.4倍。这反映出示范区在吸引创新要素、培育新兴产业上的成效,为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 民生福祉改善成为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体现。示范区已发布6批共72项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清单,覆盖教育、医疗、养老等多个领域。10条省际"断头路"陆续通车,8条跨省公交累计发送乘客超500万人次,跨省通办事项超3500项。这些举措有效打破了行政壁垒,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切实感受到一体化发展的便利,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跨省域一体化的难点在“边界”,突破点在“制度”。长三角示范区的实践表明,要素越密集、联系越紧密的区域,越需要通过规则对接降低协作成本,通过生态共治守住发展底线,通过民生共享增强区域认同。以制度创新牵引系统变革,才能把一体化从“愿景”转化为稳定、可持续的治理能力,在更大范围内释放高质量发展的空间与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