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付房屋被追责漏水索赔并催缴物业费,开发商与物业责任边界引发关注

问题浮现 苏先生两年前购买“御景湾”3栋2801号房产,但开发商至今未办完交付手续。近日,物业公司以该房屋“卫生间管道破裂致楼下受损”为由——要求其承担120万元赔偿——并补缴8.7万元物业费。业主出示的《房屋交付流程单》显示房产状态为“未完成交付”,钥匙也未移交,责任应由谁承担仍有争议。

房屋交付不仅是钥匙交接,更意味着权利义务的正式转换。面对漏水索赔与物业费争议,各方都应依法举证、按规则处置,而不是先以强势方式施压再“慢慢讲理”。把交付节点说清、把权责边界划明、把纠纷解决渠道落实,才能守住居住安全与市场信任,让群众住得安心,也让行业运行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