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去年发出2.3万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干预力度持续加大

问题:从“家事”到“国事”,家庭教育责任正逐步纳入法治轨道。最高人民法院信息显示,家庭教育指导令已成为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重要制度工具。它并非一般性的“劝导”,而是对监护职责的明确提醒与纠偏措施:发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存不当管教、疏于照料、放任严重不良行为等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依法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并对整改落实进行跟踪。 原因:家庭教育问题频发,既与部分家长法治意识不足、教育理念偏差有关,也与现实压力叠加密切有关。有的家庭教育方式简单粗暴或过度溺爱,忽视未成年人心理需求与人格尊严;有的监护人因离异、流动就业、长期缺位等原因,陪伴与监管不足;个别家庭甚至以“管教”为名实施侵害,触碰法律底线。同时,社会支持系统在识别和干预家庭教育风险上仍存短板,导致问题往往累积到进入司法程序时才被集中处理。 影响:2.3万余份指导令以及撤销997名不适格监护人资格,表达出明确信号:未成年人保护不是“软约束”,监护责任意义在于刚性的法律要求。指导令主要体现在三上:其一,把监护义务具体化,推动家长从“知道要管”转向“知道怎么管、必须依法管”;其二,通过定期回访、教育课程、行为清单等方式,促使家庭教育从一次性承诺转为持续改进;其三,以可预期的法律后果增强约束力,对拒不履行者,司法机关可依法采取训诫、罚款等措施,严重情形还可能涉及监护资格调整。数据同比增长也从侧面反映出家庭教育缺位仍较普遍,纠偏需求持续上升,值得社会各方重视。 对策: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不能只靠个案纠治,更要形成“前端预防—中端干预—末端兜底”的治理链条。 一是提升指导令内容的可操作性。在列明法定义务的基础上,更突出“怎么改”的路径设计,结合未成年人年龄、行为表现、家庭结构等因素,明确参加指导课程、亲子沟通要求、行为矫治计划与阶段性评估标准,并强化回访频次与跨部门信息衔接,避免“一发了之”。 二是加强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供给。围绕监护人常见的情绪管理、网络使用、青春期沟通等难点,推动专业力量下沉,完善心理咨询、亲职教育、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让家长“补课”有教材、有师资、有督导。 三是压实学校、社区、社会组织的协同责任。学校和社区处于风险发现前沿,应健全线索发现、劝导干预、必要时报警与转介机制;对留守、困境、监护缺位等重点群体加强常态化探访,尽早把矛盾化解在苗头阶段。 四是坚持依法保护与教育引导并重。对存在明显侵害或长期失职的监护人依法从严处置,形成震慑;对可纠正、可挽回的家庭以指导、修复和支持为主,促其回到正确的监护轨道。 前景:据报道,相应机构将出台《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立案、审理、执行及判后回访等环节。这意味着制度将从单点推进走向全流程规范,家庭教育指导令也将与监护资格调整、社会调查、心理评估、联动救助等机制更紧密衔接。可以预期,随着规则深入细化、协同网络逐步完善,司法对家庭教育的介入将更精准、更可执行,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法治基础也将更加稳固。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家庭是起点,法治是保障。2.3万余份家庭教育指导令传递的信号清晰:监护责任不能缺位,侵害权益必将纠正。将司法纠偏转化为家庭自觉、学校协同与社会支持,把更多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才能让每一个孩子在更安全、更温暖、更有规则的环境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