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洋生态保护成效显著 系统性治理仍需深化推进

海洋是地球最大的生态系统,在调节气候、维系生物多样性、支撑资源供给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我国海洋经济持续壮大,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关系愈加紧密。

《2025中国海洋发展指数报告》显示,2024年我国海洋发展指数为129.7,比上年增长2.9%;全国海洋生产总值首次突破10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9%。

多项指标向好,折射出海洋经济稳中向好态势,也对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提出更高要求。

问题方面,近岸海域生态系统压力仍处高位。

一些河口、海湾等区域接近或达到生态承载上限,富营养化等现象尚未根本缓解。

与此同时,陆源输入型污染种类多、负荷重,入海河流、排污口、入海垃圾等点源与面源交织,海洋塑料污染等新型环境问题更具隐蔽性与持续性。

生态灾害风险防控也存在短板,赤潮、绿潮等局部生态灾害在部分海域呈现易发、多发态势,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能力仍需提升。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矛盾是保护与开发融合不足,一些开发活动缺乏与生态承载能力相匹配的约束规范,生态红线的前置约束刚性仍待强化。

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治理也有待进一步打通,“条块分割、分段负责”容易造成职责交叉、政策掣肘,影响治理合力。

原因分析表明,海洋生态问题具有明显的“陆海联动”特征:污染在海里表现,根源往往在陆上。

流域经济密集、人口集聚带来排放压力,部分地区污染治理体系仍存在薄弱环节,导致污染物通过河流、排口持续入海。

与此同时,海洋生态系统本身具有脆弱性与流动性,问题具有累积性和突发性,一旦超过阈值,修复成本高、周期长。

加之海洋空间管理涉及岸线、海域、海岛等多类型要素,牵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渔业等多领域,治理需要更强的统筹规划与制度协同。

影响层面看,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直接关系海洋经济可持续性。

近岸生态系统受损将削弱海洋渔业资源恢复能力与海岸带防灾减灾功能,增加沿海地区应对风暴潮、侵蚀等风险的成本;海洋污染与垃圾问题不仅影响海洋生物栖息与食物链安全,也会对滨海旅游、港航产业形象与市场信心造成冲击。

更重要的是,海洋生态安全是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治理成效关系绿色发展底色与高质量发展的长期竞争力。

对策方面,多方观点强调以系统性、整体性思维推进治理,突出规划引领、工程支撑、源头减排与协同联动的组合发力。

近年来,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不断向陆海统筹、综合治理转型,相关法律制度和规划体系持续完善:在规划层面,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构建起从国家到地方、从岸线到海域的分层分类治理框架;在工程层面,围绕海岸带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蓝色海湾”整治、退围还海还滩、岸线岸滩修复等重点任务,为恢复海洋生态系统功能提供抓手;在治理层面,坚持源头严控与重点海域治理并重,把入海河流、排污口排查整治、入海垃圾治理等作为关键环节,探索海洋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推动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管控延伸。

同时,提升灾害风险防控能力应与生态修复协同推进。

应更加重视红树林、盐沼等海岸带生态系统的“生态堤坝”作用,通过修复提升其抵御侵蚀、缓冲风浪、固碳增汇等综合功能;针对重点海域赤潮、绿潮等灾害,完善应急预案,强化监测识别、预报预警与装备能力建设,推动风险治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

在发展路径上,坚持“保护为前提的开发”是共识。

需严守海洋生态红线,强化海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开发活动的指导约束,科学布局深远海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推动产业结构与空间布局优化,减轻近岸生态压力。

可探索完善立体分层的用海设权与管理制度,引导用海方式更趋集约高效;同时推进碳汇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以制度激励推动企业与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前景判断上,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正从“单点突破”走向“系统集成”。

随着规划体系、重大工程、制度保障与科技支撑不断完善,陆海联动、区域协同的治理格局有望进一步成型。

把海洋生态保护成效纳入沿海地方政府考核、加强数据披露与共享、构建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多元治理结构,将为治理现代化注入持续动力。

可以预期,若能在源头减排、生态修复、风险防控、空间管控与协同机制上形成闭环,我国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功能与韧性将稳步提升,蓝色经济发展也将获得更坚实的生态支撑。

海洋是人类共同的蓝色家园,其生态系统的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我国海洋生态环保工作已形成较为完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但面对日益复杂的海洋生态环境挑战,更需要坚持系统观念、整体思维,统筹陆海、协调各方、久久为功。

只有以更加科学的规划、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有效的协作,才能不断巩固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的质量、功能和韧性,让这片蔚蓝家园永远生机勃勃、造福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