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千元红包不小心掉了,这事被拍下来了!

大家都知道的“捡钱不还”,这种情况最近还真发生了。咱们河南的聂女士过年回来的时候,带着12岁的孩子去洛阳高速区休息,结果孩子的千元红包不小心掉了。这事儿被聂女士车上的摄像头给拍下来了,她赶紧就跟我们说了。那个陌生男子在地上把红包摩擦了好几下才捡走,然后上车走了。聂女士说红包里有1255元,全是孩子的压岁钱。聂女士还说,那辆车是陕E牌照的陕西渭南车,希望有看到的人能给点线索。现在聂女士已经报警了。网友们也在讨论呢,有的人觉得捡了要还给警察叔叔,也有一些网友说捡了不偷就是自己的。 法律上是有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谁捡到东西都得给回失主或者交给公安局等部门处理。如果不还的话就属于不当得利,失主可以通过诉讼把钱要回来。如果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让东西坏了或者没了,捡的人还得赔钱。如果失主给的报酬不够或者根本没给报酬,那也是不可以强行索要高额“感谢费”的。 这里面其实还有一个细节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说,拾得人如果侵占了遗失物就没有权利要求支付保管费了。要是数额大又不还的话可能构成侵占罪了。这时候按照《刑法》规定最高可以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呢! 所以说啊,“拾金不昧”不光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律上规定必须要做的事儿!捡到别人的东西最好及时联系失主或者上交相关部门去处理吧!千万别因为一时贪心去擅自占有、使用或者隐藏东西了!要不然可能会给自己惹来很多法律上的麻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