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5日,中德两国总理柏林举行会谈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与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议会国务秘书鲁恩霍夫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延续气候变化和绿色转型对话合作机制的联合声明》。该举措标志着两国在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政府间合作迈入新阶段。 一、机制建立背景与战略意义 当前,全球气候变化形势严峻,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国际社会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的紧迫性持续上升。作为全球最大发展中国家和欧洲最大经济体,中德两国在能源结构调整、工业减碳、绿色技术创新等领域均面临深刻转型压力,同时也具备广泛的合作基础与互补优势。 2023年6月,两国正式建立政府间气候变化和绿色转型对话合作机制,并设立高级别对话渠道,为双边绿色合作提供制度性框架。这一机制的建立,是两国在双边关系整体框架下推动务实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德共同回应全球气候治理挑战的具体行动。 二、合作成果持续积累 机制建立以来,双方合作推进,成效逐步显现。2024年6月,机制首次高级别对话在北京举行,双方围绕绿色转型省州合作、能效提升、循环经济与资源效率、工业减碳等核心议题深入交流,并宣布达成若干重要合作成果。 此后,两国在机制框架下持续开展政策对话与项目合作,在可再生能源开发、节能技术推广、绿色供应链建设等进展顺利。此次联合声明的签署,正是对既有合作成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未来合作方向的明确部署。 三、重点领域与合作路径 根据联合声明,双方将重点深化以下领域政策交流与务实合作: 在能源领域,双方将围绕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电力系统灵活性改造及能源安全保障等议题加强沟通协调,探索适合各自国情的能源转型路径。 在产业与工业减碳领域,双方将推动钢铁、化工、建材等高排放行业低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共同探索工业脱碳的可行方案,为全球重工业绿色转型提供参考。 在能效与循环经济领域,双方将深化节能标准、绿色建筑、资源循环利用等上的政策互鉴,推动两国企业和地方政府在具体项目上开展对接合作。 上述合作的推进,将有助于两国共同落实《巴黎协定》所确立的控温目标,并为全球气候治理注入更多正向动能。 四、深远影响与前景展望 从双边层面看,此次声明的签署有助于深入巩固中德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为两国经贸合作注入绿色动力。德国拥有成熟的绿色技术体系和丰富的能源转型经验,中国则具备完整的绿色产业链和广阔的市场空间,双方在绿色领域的深度合作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可持续性。 从多边层面看,中德作为二十国集团重要成员,双方在气候领域的协调配合,有助于推动国际社会在绿色转型问题上形成更广泛共识,为全球气候谈判注入积极信号。
中德气候合作既是履行全球生态责任的体现,也为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危机提供了示范;当德国的风电技术遇上中国的产业生态,这场跨越亚欧的低碳对话正在为《巴黎协定》目标贡献切实力量,证明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全球协作与技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