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战略选择浮出水面。
近日发布的《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为这一长期处于发展初期的清洁能源产业注入强劲动力。
文件明确提出,至2030年光热发电总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度电成本降至与煤电基本持平水平,技术实力达到国际领先并完全自主可控。
这标志着我国光热发电产业即将告别小规模试点阶段,迎来大规模市场化发展新阶段。
从发展现状看,光热发电在我国能源转型中长期扮演着"配角"。
尽管经过多年技术攻关,我国已全面掌握塔式、槽式、菲涅尔式等主流发电技术,建成全球领先的产业链体系,电站单位千瓦建设成本从十年前的约3万元大幅降至1.5万元,度电成本也降至0.6元左右,但在实际应用中仍面临多重制约。
初始投资规模偏大、市场竞争力相对薄弱、系统调节价值未得到充分体现、产业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破解发展困局,关键在于准确认识光热发电的战略价值。
不同于风电、光伏等间歇性新能源,光热发电最大的优势在于兼具调峰电源和长时储能双重功能。
通过熔盐等储热介质,光热电站能够实现24小时连续稳定发电,有效平抑风光等新能源出力波动,为电力系统提供可靠的调节能力。
在风电光伏大规模接入电网的背景下,这一特性显得尤为珍贵。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光热发电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性电源,其战略地位日益凸显。
此次出台的政策文件从多个维度构建起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
在市场培育方面,明确在大型能源基地合理配置光热发电规模,建设一批以光热为主的支撑调节型电站,探索以光热电站为基础电源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
这些举措将推动光热发电实现年均近300万千瓦的装机增速,通过规模化效应带动产业链成熟和成本下降。
价格机制的完善成为政策亮点。
文件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光热发电容量可按可靠容量给予补偿,鼓励地方探索构建光热电站可靠容量评估方法,支持配置电加热系统的光热电站通过电力系统发挥长时储能功能并获得收益。
这些机制设计抓住了光热发电的核心价值,让其在电力保供和系统调节中发挥的作用通过价格信号得到合理体现。
同时,文件还明确提高电站包括绿证、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等在内的绿色收益,拓宽项目收益渠道。
技术创新路径同样清晰。
政策鼓励推动高参数大容量技术推广,稳步推进30万千瓦等级大型光热电站建设,建立系统发展机制。
通过技术进步和规模扩大的双轮驱动,力争实现度电成本与煤电基本相当的目标,从根本上增强产业市场竞争力。
此外,文件还提出充分利用能源合作机制推动产业"走出去",在国际市场开拓新空间。
投资拉动效应值得关注。
按照1500万千瓦的装机目标测算,扣除已建成项目,新增项目直接投资规模预计达到1700亿元左右。
光热发电产业链条长,涉及生产线装备、基础材料、建材设备制造、运维服务等多个环节,项目建设将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形成数倍于项目自身的产值规模,成为我国新能源产业新的增长极。
这对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稳投资、促增长具有积极意义。
融资渠道的创新为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文件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光热发电项目通过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拓宽项目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
这些金融工具的引入将改善项目现金流,提升投资吸引力。
从技术追赶到产业引领,中国光热发电正迎来历史性发展窗口。
此次政策顶层设计的突破,不仅关乎单一产业的兴衰,更是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重要落子。
当技术创新、市场机制与政策红利形成合力,这条绿色赛道将为中国能源安全与"双碳"目标实现注入强劲动能,也为全球能源转型贡献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