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官方网站日前发布通告,拟对社科学院两名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决定。
根据公告,两名学生均因未履行请假程序、逾期两周未按时注册而被列入退学处理范围。
据悉,被处理的两名学生分别为邱某,系2010级博士研究生,学号2010370017;吴某,系2013级博士研究生,学号2013370035。
两人均属社科学院,违反事项完全相同。
学校在无法直接联系到相关学生的情况下,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进行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十个工作日视为正式送达。
清华大学此举是根据《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清校发〔2019〕49号)第三十二条第(八)项规定作出的。
该条款对研究生不按时注册等行为作出了明确规范。
注册制度是高等学校学籍管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学生学位攻读的连续性和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性。
博士研究生作为高层次学位申请者,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及时履行注册等基本义务。
从学校管理层面看,此举体现了清华大学对学籍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
学位授予单位对在读学生的学籍状态进行规范管理,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础。
长期缺席且无故不注册的学生,既影响自身学位攨进进度,也占用学校有限的教育资源。
通过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学风建设氛围,维护整体教学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学校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充分保障了学生的申辞权利。
根据公告,两名学生可在拟处理意见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辞或进行口头陈述,充分体现了程序正当性和人文关怀。
这一做法既严格执行规定,又为学生保留了表达异议、说明情况的机会,符合现代高校管理的要求。
近年来,国内高校普遍加强了学籍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教育部相关文件明确要求,高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学籍预警和处理机制,对长期未履行学生义务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学籍处理。
清华大学此举是对中央有关要求的具体落实,也是对自身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学籍管理看似是校园内部事务,却关乎教育秩序、人才培养质量与公共资源的公平使用。
对个人而言,遵守注册与请假等基本制度,是对自身学业负责;对学校而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并保障申辩权利,是现代大学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
制度的力量在于执行,也在于让每一次执行都经得起程序与事实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