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和湖南划了条规矩

湖南日报3月20日的消息,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给洞庭湖和湖南全省划了条规矩。郑旋和郭晴萱做了报道,说咱们省里这次把“三个体系”给理顺了,就是那个把责任划分、审批登记还有监测监管全都定下来的事儿。生态环境部门现在是统一管着监督还有执法,水利、住建、农业农村这些相关单位就得跟着配合,都得管起来。像工矿企业、工业园区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这类的排污口必须得审批,其他的就直接登记就行。审批权也分了好几档,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由省级批的排口,还有洞庭湖那些干流水库边上的口子,这几个事儿省里直管,剩下的权限就让市州生态环境部门自己定,并且得让大家都知道。 为了让监管更高效,这办法把入河排污口分成了工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农业还有其他四类,分别对应重点、简化、一般三级管理。重点排口会被装上视频监控还有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如果碰到枯水期这些紧急情况,执法部门就可以采取限排措施;汛期到了之前,还得专门组织大家去清理雨水管、合流管和农灌渠里的淤泥,看看有没有什么隐患。 排污单位得在污水进河的地方立个牌子,还得弄个二维码方便大家查询信息。鼓励老百姓还有新闻媒体都来参与监督。这次的事是谢卓芳一审的,曹娴二审把关的,李伟锋三审定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