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朱雪芹呼吁完善生育保障体系 聚焦硕博研究生等青年群体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朱雪芹日前提交议案,聚焦生育保险制度完善问题。她指出,当前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相对狭窄,部分适婚适育群体游离于保障体系之外,已成为影响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 朱雪芹调研中发现,随着就业形态多元化发展,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数量持续增长,这些群体虽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却因制度设计原因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更值得关注的是,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群体正处适龄婚育阶段,但因尚未正式就业而缺少生育保险保障,不少人为避免经济负担被迫推迟生育计划,客观上错过最佳生育年龄。 该现象背后折射出我国生育保障制度与社会发展现实之间的结构性矛盾。一上,高等教育普及使青年群体求学周期延长,硕博研究生毕业年龄普遍27岁至30岁之间,恰逢生育黄金期;另一上,现行生育保险制度主要面向正式就业人员,导致这部分高知群体最需要保障时反而成为政策盲区。此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劳务派遣制员工等特殊用工形式人员,虽名义上参保,但因挂靠单位工资基数偏低,实际获得的生育津贴严重缩水,保障功能大打折扣。 针对上述问题,朱雪芹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她建议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灵活就业群体全面纳入,确保其依法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待遇。对于在读硕博研究生这一特殊群体,她主张研究制定专项政策,由高校、科研院所或地方财政提供相应保障,解决其生育医疗费用,消除后顾之忧。 在生育津贴计发机制上,朱雪芹强调需要进行实质性优化。她建议改革现行以挂靠单位平均工资为基数的计算方式,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标准,避免因单位性质差异导致待遇悬殊,真正发挥生育津贴的经济补偿作用,提升育龄群体的生育积极性。 从人口发展战略高度审视,朱雪芹的建议具有前瞻性和现实意义。当前我国正面临人口老龄化加速与生育率持续走低的双重挑战,提振生育意愿已成为国家战略任务。硕博研究生作为高素质人才储备,其生育状况不仅关系个人家庭幸福,更影响未来人口质量结构。将这一群体纳入生育保障体系,既是社会公平的体现,也是优化人口政策的必然要求。

完善生育保险不仅是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的重要抓手,也是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制度支撑。把保障对象从传统单位就业扩展到新就业形态,把政策关注点从一般群体延伸到硕博研究生等关键人群,并以更合理的计发规则提升获得感,有助于在更大范围内形成稳定、可预期的生育支持环境,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