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银行员工嫖娼被抓,法院判了!

你听说了吗,那个周某啊,前段时间把事儿闹大了,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都给惊动了,最后还是那个高级人民法院把案子给判了。这事儿得从2005年说起,周某那时候是山东省济宁市一家银行的员工,和银行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里规定得很清楚,如果员工违反规章制度,银行有权把他给辞了。为了规范管理,银行在2010年和2014年分别制定了《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都白纸黑字写着参与嫖娼等违法行为会被开除或者辞退。银行还特意说明,2014年版的办法以前的事儿也管得着。 本来事情好好的,谁成想2011年9月那天假期里,周某嫖娼被抓了,公安机关给了他行政拘留十天并罚款五千的处罚。这家伙压根就没把这事儿跟单位说。一直拖到2017年,银行搞内部排查才发现了这个茬儿。银行立马找工会商量怎么办,工会建议直接解除合同。于是银行照着2014年的规矩就把周某给开了。周某这时候才慌了神,觉得银行是在搞突然袭击,2018年跑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那帮人一听也觉得有点不对劲,觉得过了七年才处理也太拖了点,裁定双方还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银行不服气呀,直接去法院起诉了。一审法院就觉得银行的规矩是通过民主程序弄出来的也合法。再说了周某那是违法行为啊!银行没责任就是因为他自己藏着掖着不让查。程序上也没毛病啊!就判了合同在2017年11月9日这天解除了。 周某哪里肯服气啊!继续上诉到二审法院照样被驳回了。这人又不死心又跑去申请再审。这回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听了他一大堆理由:什么假期嫖娼社会危害性小啦;什么银行定的规矩只是内部管理不算数啦;什么处理程序有问题啦! 高级人民法院这时候说话了:你嫖娼不光违反治安法还违反了单位的规矩!你签的合同里也写着能开除你!再说了银行早就把规章制度发下去让你学过了!至于为啥七年才发现是你自己故意藏着掖着!时效这事儿跟单位没关系! 最后法院还是维持原判把再审给驳回了!这案子告诉我们个理儿:在单位上班就得守规矩守法律!你乱来单位不但能管你还能把你辞了!只要程序合法规定明确你就得听!这对所有打工的都是个警钟:千万别干违法的事儿啊!守规矩才是在江湖上混的根本啊!